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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处世做人从未吃过苦头,自然什么事都想得简单直捷,又把近来折磨自己的这件事再从头想了一遍,幽幽叹道:“世上的事,哪能都尽如所愿。
” “反正小姐去哪里,我都跟着侍侯,我是一辈子赖定你了。
”素瓷想也不想,接着说。
“小姐,素瓷,咱们快去桥上,一窥曲江池全貌!”另一名侍女红蕊在这时兴冲冲的从曲江桥方向跑过来,她头裹青蓝幞头,足蹬乌皮靴,淡扫蛾眉,素来以男装相从以保护珍珠,唐风盛行女着男装,路人见了也不以为异。
“好,走!今天我们要尽兴一游!”曲池桥在百步开外,桥上人云如织,指点美景,观望亭台。
沈珍珠被撩起兴致,携起红蕊之手朝曲池桥快步走去,素瓷忙的七手八脚收好“裙幄”,紧忙紧急的跟上。
“闪开──,闪开──”尚未上得桥,听得身后喧杂非常,只见一骑马风驰电掣直奔而来,曲江池两岸道路固然宽阔,行人犹避之不及,马上人兀自一边狂呼闪开,一边长挥马鞭,所及之处,已有数人倒地,一时秩序大乱。
“不过跋扈而已!”红蕊性情直爽,不免高声斥责。
“红蕊──”沈珍珠话音未落,那骑马已正巧从三人面前冲过,马上人仿佛背后生了眼睛,头也不回,将马鞭一卷,直向红蕊抽去。
红蕊倒也不逊,本朝习剑舞成风,皇上以前的侍女公孙大娘便是剑术名家,红蕊幼时得名师指点,颇有几分真功夫,当下腰间紫玉小剑出鞘,“噗”的一下,生生就将那马鞭斩为两截。
“噫?!”马上人显然甚为惊异,猛勒马缰,马长长的嘶鸣一声,回转过身来。
沈珍珠三人这才看清了马上人的面貌。
穿着一身藏青色的紧袖箭衣,腰系一条宽板带,上别一把看来厚重却并无华饰的长剑,脚蹬厚底黑色软缎的长靴,煞是精神,二十上下年纪,额头宽阔,面部棱角分明,浓浓的眉毛,冷冷的毫无表情,黑亮的眼睛朝红蕊、沈珍珠、素瓷三人身上一扫而过,那目光凛冽如刀割,饶是红蕊,也不由得心里打了个突,但同时也认出了马上人是谁,“安──”,红蕊的声音未落,马上人已探身伸手一起一落,动作利索之至,沈珍珠身上一轻,已经被抱上马背,马上人加劲催鞍,马仰天长啸,奋力发足向前驶去,转瞬便不见了踪影。
那马神骏非常,发足疾奔数十里,远离曲江池,到了长安城远郊之处。
日光如银,白茫茫洒在初初冒出新枝的草地上,芳草鲜美,空气甜沁,说不出的让人舒坦。
沈珍珠这才抢过马缰,拉马止步,轻轻巧巧跃下马,大声对马上人说道:“安二哥,你也疯够了!下来歇歇。
” 马上人面上仍是冷冷的不动声色,眼睛瞅着远方,声音清冷而不失刚硬,一字一顿的说道:“你总是这样,败人兴头。
” “你这叫什么兴头?满大街横冲直撞,不管别人死活,也叫兴头?”沈珍珠先是斥责,再看他神色茫然,仿佛失了方向,配在这样一张冷酷而英俊的脸上,竟会让人心碎。
她心一软,上前将他拉下马,并肩坐在田埂头,问道:“又有什么伤心事,说吧!” 依稀记得十年前,也是这样明媚的三月天,吴兴冠族沈氏的深宅大院,她是最金贵的千金小姐,贴身侍奉的婢女,教养生活的老妈妈,围着她一大圈子人,看她踢键子。
“一个毽儿,踢两半儿,打花鼓,绕花线儿,里踢外拐,八仙过海……”,盘、拐、磕、蹦、蹬、弹、跃,键子越踢越快,越踢越高,“好呀,好呀,小姐,这里、这里,快接住!”她没有接住那键子,键子堪堪落在了他的手上。
她有些惊异的望着这个外来的穿着落魄的少年,那么瘦,桀傲的脸冷冷的瞅着她,没有一丝笑容。
她见过许多和他同龄的少年,富家的公子哥儿,金玉之质的,或败絮其内;也见过贫穷佃户家的小子,瘦而快乐的劳作着,却从来没有见过象他这样,好象这个世界跟他有仇。
跟在后面的沈府仆从满脸堆笑上前禀报:“小姐,这是二夫人家的亲戚,投亲暂住来的。
” 于是就这样相识了──安庆绪,安禄山的二儿子,她唤作安二哥,他仅比她大一岁。
安禄山那时不过是范阳一名小小副将,成日里胡天酒地,妻子卢氏一怒之下,带了小儿子庆绪千里跋涉返回吴兴娘家,哪里想到离家多年,父母都已去世,竟然已无家可归,贫病交加之下,只得打听着找到了沈府,找到了沈府的二房夫人,她的远房表妹。
这样的寄人篱下,虽然主人家热情好客,不会为了一两个人的衣食住行而计较,但仆人们的白眼与冷落少不了。
谁能料到,十年人事几番新,如今不仅二夫人扶正成了大夫人,那安禄山更是身兼范阳、河东、平卢三镇节度使,手握重兵,人人谈之色变。
只有沈珍珠,对这两母子有着特殊的关心。
起先安庆绪不为所动,拒绝沈珍珠一切结交的好意,冷冷的为自己与外界封了一堵墙,直到不久之后,卢氏生病发热,不到七岁的沈珍珠亲自拧着毛巾守候一夜,才与安庆绪成了朋友。
从此溜出府宅游玩,四处惹祸胡闹,有了忠实的同伴,直到一年后,卢氏在沈府病逝,安禄山差人接回安庆绪。
“林致她,居然要去参加选妃,她想嫁给建宁王。
”沉默许久,安庆绪徐徐吐出一句话。
他口中的“林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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