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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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就是这样了。

我开始信你,而如果我开始信你的话,我就会恨你。

我有违背自己诺言的自由意志,对吧?但是我没有通过违背诺言来获得好处的能力。

你让我打了电话,然后又在我面前关上了门。

你让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实。

你让我跟邓私奔,但又不让我享受它。

你让我把爱情赶了出去,然后又说欲望我也不能有。

现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么呢,天主?我从这里出发该上哪儿去呢?” 做学生的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个国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员【43】,就是派人去谋杀贝克特的那一个——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发誓说(因为天主对他做了这些):“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儿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真奇怪,十六年之后我还能记得这句祷告。

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

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44】,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

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

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

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

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

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

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

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

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

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

这些我都能理解。

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

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

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

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

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

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

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

沙漠。

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

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

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

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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