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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你记不记得,每年的中秋,在体育场都有焰火晚会,总是妈妈拉着我,而你一定要骑在爸爸的肩膀上。
” 我们把冰箱里储藏的啤酒几乎全部清了出来,跑到小区的喷泉边一面喝酒,一面看着洁净的月亮在深蓝而平坦的夜空缓移。
而更广袤的天际,那些闪烁的星光,它们可能已经死去了许多个亿年。
童年把罐子一个挨着一个垒起来,然后,她哭了。
少年时候,若遇到难过的事情,童年就偷偷跑回孤儿院后面的马尾松林,坐在土坡上看围墙里的孩子做游戏。
只围着一个滑梯,来回打着转上上下下。
曾经,她也是其中不谙世事的一员,不懂得什么叫做家,什么叫做未来。
后来,她有了家,有了一个姐姐。
每一次,她吃饭时抬起头,从姐姐的眼里看到的却总是一个模糊的影子。
许多次,她想问姐姐,你爱的,是我么。
你们看见的,究竟是谁。
她做了许多任意妄为的事情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不然,她会忘记。
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
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
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
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
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
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
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
”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
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
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
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
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
”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
就都过去了。
”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
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
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七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
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不会再回来了吧。
“你看,百鬼走了之后这些小家伙活泛起来了。
”迟尚分晚饭给那缸热带鱼的时候开起玩笑。
“果然是女人念旧爱男人想新欢。
”我打开店里的功放,找小野丽莎来听。
“那陆凛就是个反例。
”迟尚把最后一点香蒜面包丢进鱼缸,抱着堆在门边的纸箱进来,“那家伙回来了,说下个月办婚宴,要我给他做司仪,你逃不掉要见到那些艺术家了。
” “欸?你不是说他结过婚的?” “嗯,我见过那姑娘,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两个人先斩后奏领了证,有四年多了,中间分分合合闹得不可开交。
可是童谣你看,走失的走错的终究会回归。
这不终于昭告天下了。
” 我真想问一问,这爱情于这跌宕时光的磨损中还能剩下多少。
这是婚宴还是彻底埋葬起青春的丧宴。
我还没有开口,就先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童年,“你怎么在这儿?” 迟尚停下码碟子的动作,有些好奇地看着门边的童年。
“我妹妹,童年。
” “我从地铁站跟着你过来的,我今天晚上可能晚回也可能不回,我和你说一声。
”而后她转向迟尚,“她把你赶出来的吧,我过两天就走了,你就将就两天吧。
” 而后,如她一贯的作风,不等我们两个反应过来,转身就跑开了,门上挂着的晴天娃娃轻轻摇晃起来。
那一天,她果真回来得很晚,很晚,是清晨六点。
天未亮,我蜷着腿坐在饭桌前的椅子上,在暗淡屋内一直等着她进门,按开灯。
她扬起自己的右臂,修长光洁,那只表不见了。
她在笑,而我的心里仿若有潮水缓缓退却留下空旷滩涂。
她说:“我想回家去。
爸爸妈妈真的会原谅我么?” 我说:“你是该回去了,你让他们成为黑户很多年。
” 童年仰着头笑起来,“我回去陪他们,我挥霍了你们这么多的爱,我现在自己还回去。
” 我有些惊异于此刻的童年,和她还未完全散于这个房间的那句话,就像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催促一个人的成长。
当我再伸出手去的时候,抓住的都已经是面目全非的一切。
他们都会回来,回来的却都不是他们。
童年没有告诉我关于那只表的去向以及她所使用的方式。
我便不去询问,准备去帮她放洗澡水。
“我想直接睡觉,太困了。
”她说着伸了伸懒腰。
我倒了一杯热牛奶给她,“那去睡吧。
” “你不睡?” “嗯,迟尚给朋友的婚礼做司仪,和新郎一起试礼服,我陪他一起。
” 童年一口喝掉了整杯牛奶,点点头,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八 早晨九点,我顶着严重的黑眼圈和眼袋跟在迟尚身后去陪他试礼服,我想我这副模样一定更能衬托新娘的楚楚动人。
新娘是清瘦白皙的女子,清淡眉目,这种好看是一种味道,不止是漂亮。
她笑着冲迟尚打招呼:“好看吗?陆凛还没到呢。
婚礼那天他的影展开幕,拿样册去了。
” 迟尚点头,顺便把我介绍给了新娘,她说:“你熬夜了吧。
” 正随意地聊着天,陆凛匆匆跑了进来,右手拿着一个小型DV,左手抓着一本图册,高而瘦,戴扁平黑框眼镜,他举着DV的右手在我面前一闪而过,那块手表却紧紧吸附了我的目光。
表带因为磕碰而有明显的豁口。
他伸手与我握手时,我说:“手表很值钱。
” 新娘说:“你懂表?这是四年前我送他的定情信物。
他说丢掉了,丢在外地了,结果说前两天莫名其妙又找到了。
或许,是个好预兆。
” 我松开他的手,默默退到一边,顺手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图册,一页页地翻,第21页,是海边的夜晚,托着腮坐在渔船尾的女孩,她的眼睛,看不见明天。
我合上图册,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呼啦啦掠过的时光,纷纷地远去了。
在迟尚进了试衣间的时候,我转身就推门跑了出去。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跑,我也不知道我能问童年一些什么。
我知道她骗了我许多事情。
谁骗了谁多一点,谁比谁更可怜,好像,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但我还是飞快地在奔跑,好像不跑就会再次失去她一样,好像只有奔跑,才能赶上欺哄我们的时光,而眼泪在奔跑中一点一点地满溢,贴在脸上,在风里变得很凉。
可是,我还是没有来得及,童年的行李以及她已经不见。
桌上放着一杯豆浆,压着一张A4纸。
“如果我不对你说,他拿着结婚证逃离,你一定不会让我去找他,不会让我留下。
我没有结婚,我只是想找他。
我看到他回到了他正常的生活里,原来丢失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
也是这样。
我们都在试图找回来什么,可是,我们明明应该往前看的,对不对。
” “当时的我拿走户口簿,只是赌气,我知道你需要,所以我就拿走。
我没有办法亲口告诉你。
因为我知道原谅,没有这么容易。
” “我想回家去。
那是真的。
我要还回去的,也是真的。
我去那所孤儿院工作。
所以,不要再担心我。
童谣你看,走失的,总会自己走回去。
但是没有什么,能够回到原来。
” 我把纸放回去,端起杯子,拉上窗帘。
我想,这样的时候,不适合思考,只适合看电影,隔绝阳光与时间,回放另一个人的一生,大笑或者大哭一场。
是90年代初的韩国电影,《遗失》,是那天陆凛塞给我的一张,关于地铁,失物招领,以及故意把伞落在地铁再等待它被送回来的女主角。
她坚持不变的手机号、住址、工作,只是为了等他回来。
她等到了,可是生活早已一往无前。
她说:“我曾经以为,遗失的东西,只要主人记得,就一定能够找回来。
现在,我才知道,我们不是要找回什么,只是习惯了遗失。
” 忽然有风吹开窗帘,桌上的A4纸被吹落到地面。
我想,我们都能够画一条路到明天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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