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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文书中那个所谓的长沙县张翔,是个出名的清官,字浩殊,号望月先生,不但为官清廉爱民如子,断案更是明察秋毫铁面无私,就连开封府尹包拯,对其也曾赞以“岂敢妄言为民事,怎当长沙张浩殊”的评价。
不过,这种地方命案向来是由刑部直接负责的,宝庆这位糊涂县官想破了头皮,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封府会在中间插上一杠子。
事实上,陈巧儿的儿子王继,一直以来对关于母亲的一些风言风语很是郁闷,此次母亲又傍晚外出,便想跟在后面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没想到母亲只不过是敲了敲张超家的门便离开了。
此后母亲被抓,王继便觉得母亲是被冤枉的,从家里拿了些银两买通差役,更是得知母亲已经被打入死囚牢,正等待刑部批文秋后问斩,此时的王继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些路费,只身去了东京汴梁开封府,并雇人写了张状子到开封府喊冤。
在当时,开封府的包青天可是全国出了名的清官,王继深信,能为母亲开脱罪责的,天底下也许只有包拯包大人了。
当时,包拯对于这个十四岁的娃娃能千里迢迢来开封府击鼓喊冤也很是意外,问明来龙去脉后更是被王继的拳拳孝心所感动,便与当时的刑部尚书邹岩一同审阅了宝庆府的杀夫案案卷。
当时,宝庆的那个糊涂县官名叫刘桐,外号刘不清,虽然不贪,但却是出了名的糊涂官,别的不说,光这个糊涂名号就够两位大员三思的了,这也是包拯向邹岩建议将案件发回重审的重要理由。
而重审的主审官,便是深得包拯信任的长沙县令张翔。
刚接手这件案子,张翔便发现了刘桐断案的一个重大失误——案件从头到尾,竟然没派人去陈巧儿的家中搜查过,于是便带了几个衙役前去搜查。
这一查可不要紧,在陈巧儿装陪嫁的大箱子中,张翔竟然搜出了一个还残留着白色粉末的小瓷罐。
后来证实,罐中残留的粉末正是剧毒砒霜,且与受害人王昆所中之毒基本一致,且据店铺伙计交待,这个陪嫁的箱子,钥匙只有陈巧儿一个人有……提审了一次陈巧儿后,张翔便第二次给陈巧儿定了死罪。
连远近闻名的清官都能冤枉自己,陈巧儿也绝望了,按大宋律的规定,谋害亲夫可不是一般的杀人,是要游街示众的,为了不让父母蒙羞,在刑部的批文到达宝庆的前两天,陈巧儿便在监墙上写了一封血书后撞死在了狱中,而其子王继也由此下落不明,给陈巧儿收尸的时候,牢头也注意到了墙上的血书: 我本清白如雪,怎奈天降冤狱。
什么正大光明,什么朗朗乾坤。
官官皆为相护,让我世道无良。
明镜不明,清官不清,天日混沌,生又何干?死又何干?尔等害巧儿冤枉死于此,日后必遭惨报,我着红衣而卒,必将化厉鬼雪我冤屈,我冤不洗,从今宝庆无宁日。
这两段血淋淋的绝笔,看得牢头也是脖颈子直冒虚汗,再看地上,林巧儿十指皆破,通身鲜血淋漓,狞目而终,身上的死囚服本就是红色,经鲜血一染已经变硬,更是让人毛骨悚然,不知道这林巧儿到底是死于撞壁,还是失血过多。
其实,连牢头的心里都明白,这林巧儿肯定是有冤屈,一个女子,若真毒死了丈夫,怎么可能还留在店里心安理得的做买卖?无奈,这件案子是开封府的包青天亲点的大清官张翔亲自审理的,且案宗已经上报刑部,想申冤又谈何容易?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却有其事,陈巧儿死后不久,衙门的监狱便开始闹鬼,夜晚总是隐隐的听见有人又哭又笑,不少犯人和牢头都曾亲眼看见以前关押陈氏的牢房里有一个黑影晃来晃去,且伴有啃咬牢门的声音,吓得惶惶不可终日。
县太爷刘桐也怀疑过是陈巧儿的冤魂作祟,便也请过一些人来看,但此时陈巧儿尸身已埋至城外,所有来看的人并不认为此事与陈巧儿有关,但也都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是说县衙怨气冲天,不宜久置。
后来,这刘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县衙迁到了别处,衙门不迁走还好,这一迁走,周边老百姓反而遭了殃,以前大牢闹鬼还只是局限在牢房里,但衙门这一迁,周边反而闹起人命了。
这县太爷姓刘,而县衙搬走后,周围所有姓刘的人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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