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两天王师从见刘瑾一直没有给出任何答复,这很明显是默许了王师从去查封群芳阁。
官场有官场的智慧,王师从将曹元的意思转达给了刘瑾,刘瑾不予回复便是默许。
否则要么刘瑾回给他一点暗示,要么朝廷之中会出现什么变动。
不过最近朝廷上风平浪静未见什么动静,所以王师从便明白了刘瑾的意思。
这是一种默契,毕竟刘瑾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肯定不会去对王师从说:“没事,你去封了群芳阁吧。
” 这样不就等于在说自己斗不过曹元吗? 王师从甚至还在猜到了另外一点,按理说曹元要和刘瑾掰腕子那还是缺了那么一两分实力,这一次能够让刘瑾如此甘于吃下这个哑巴亏,其背后肯定还有高人在。
比曹元官位高的人在大明朝不多,有资格说是他幕后高人的更是寥寥可数。
王师从一推论就想到了李东阳,想到这里,王师从不敢再有任何拖延,直接下了查封群芳阁的命令。
好巧不巧,王师从将命令下达给了顺天府的知事之一李钱顺。
李钱顺接到这命令以后并没有任何报复的快感出来,反而犯了为难。
上一次的事件已经让李钱顺知道,江夏跟东厂厂督刘瑾刘公公是有关系的,并且关系不浅。
同时他事后也知道了群芳阁跟刘瑾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所以让李钱顺去封群芳阁,他感觉自己后背有些冒冷汗。
不过王师从的命令已经下发了,自己不去是不行的。
想了一上午的李钱顺决定了,自己去肯定是得去的,但是去了以后态度一定得好,姿态一定得低,必须表明这是上面的命令,至于之后群芳阁要运作,要对付,那也是王师从的事儿了,与他无关。
李钱顺所不知道的是,群芳阁已经停业了两天,就等着李钱顺去封它。
这两天的时间里康轻烟和江夏做了交接,江夏对群芳阁的员工们宣布了群芳阁移址的计划。
当然,移址以后肯定不能再叫群芳阁了。
原本江夏和朱厚照商议时准备取名叫“拉斯维加斯”,但是朱厚照说这个名字不懂是什么意思,所以没有同意。
最终二人确定下来,新店名称就叫“逍遥山庄”。
江夏去看过那所谓的逍遥山庄,那里不愧是前工部侍郎的住宅,占地宽广装修精致不说,功能区划分十分清楚。
宅子一共分为三重,大门进去走过那宽广的操场是第一重,是为待客大厅。
江夏决意将其改成一个大型赌场,可以设施三个大型赌厅和二十几个小型VIP包厢。
走过第一重后是一片小花园,穿过花园便是第二重,原本中庭正院,江夏考虑过后决定将这里改为拍卖场、餐厅以及内部当铺。
穿过第二重以后是一道长长的回廊,回廊的左边是一片巨大的人工湖,湖水和通惠河的河流想通,可谓匠心独运。
而回廊的右边则是一片大花园,花园里面奇花异草比比皆是,假山怪石处处矗立,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假如你重生了,最想做什么? 高明程仔细的想了想,觉得还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比较好! 年轻貌美的老婆,那就绝不能被艰苦的生活给磨去了颜色。 沉默内向的大儿子,打小就得好好培养。 至于走上邪路的小儿子,嘿嘿,教你做人套餐已上线,套餐包括:遍体鳞伤、皮开肉绽、头破血流。 至于钱嘛 我对钱不感兴趣,上辈子赚够了,这辈子只想小富即安,悠哉过好小日子! /
*泼辣小厨娘x神颜公子哥 人家穿越到文工团是舞蹈演员,顾芊穿越过来居然是一名食堂女工。 罢了,工作不分高低贵贱,厨子虽然没有跳舞体面,也算是一门手艺。 正好,顾芊穿越前是一名神厨。 持起锅铲就是一顿干! 糙面、野菜、麦麸咸菜饼子都能给你做出朵花儿来。 任何糟糕的食物到了顾芊手里,皆能成为化腐朽为神奇的美食。 一不小心就从食堂女工升职为主厨,成了文工团人人追捧、不敢得罪的顾神厨! 就在顾芊开/
我在dc宇宙重生了,有个外挂,挨打就能升级,虽然技能点只能加防御。 大超被约架,似乎没赢过,每次都灰头土脸;蝙蝠侠与人约架,似乎没输过或许可以和大超约一架,把防御加到谁也打不死的钢铁之躯? /
一心咸鱼却完成恶毒任务的美人*卷王工作狂却恋爱脑厂长 江美舒加班猝死,一睁眼穿七零,她不想努力想咸鱼,但奋斗年代很难达成目标。 坏消息:双胞胎姐姐重生不嫁四合院,非要和她换亲嫁到大杂院。 好消息:四合院换亲对象卷王加班不回家,但房子大钱管够! 江美舒:还有这种好事? 果断互换身份奔赴各自咸鱼躺赢人生,只是换亲后系统来了。 江美舒兴致勃勃:统啊,你是攻略统还是救赎统? 系统:我是恶毒统,全称/
贺荀澜二十那年作死海钓,被海鱼连人带钩钓进了海底,穿到了武定大陆同名同姓的痴儿身上。 痴儿虽傻,但家庭和睦,家财万贯,海运生意做得又大又强。 但都是曾经。 现在他家刚被抄,本人被当今圣上千里追杀,身边仅剩忠心护主一米六小厮一枚。 两人乘着艘破破烂烂的小木船出了海,举目四望,只能发出大海啊全是水的感叹。 贺荀澜:再跳个水还能回去吗? 一米六盲目乐观:少爷别怕!咱们信奉四方海君,这海里是咱们家/
养女是个好东西,每个魔女都需要一个养女。《恶魔书》 臭名昭著的东方魔女殷棠,一人一花孤寡了数年后,终于在某天捡到了只深渊族黑皮小煤炭。 小煤炭穿着破破烂烂的裙子,惨白的发丝垂坠在深小麦色的皮肤上,是只见人就咬的疯狗,唯独一双黄金瞳亮得惊人。 魔女把小崽子拎回魔塔,每天变着法子给她扎小辫买裙子,誓要将其打扮成最耀眼的一颗黑珍珠。 三年后,小崽子长出了形貌诡丽的墨绿色触手。 书上说是因为深渊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