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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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1/3)

拉里一觉醒来,醉意还没有完全消去,嘴里一种给小孩当过便壶的滋味,头脑里的感觉则像是来到了一个本不该来的地方。

这是张单人床,床上却放着两只枕头。

他闻到一股煎肉的味道。

他坐起身,向窗外望去,纽约又是一个灰蒙蒙的天。

他想起的拉里在门厅过道里找到一个黑人妇女,她神色疲倦地告诉拉里,艾丽斯·安德伍德可能正在24楼上编制存货清单。

乘电梯上楼的时候,他感觉到电梯里其他人的目光悄悄地、谨慎地扫过他的额头。

伤口已经不再流血,额上却留下了极不雅观的凝固血块。

24楼是一家日本照相机公司办公的地方。

拉里在走廊里来来回回踱了将近20分钟,他觉得自己就像羊群里钻出来的一匹马。

楼里随处可见西方国家的董事,不过日本人很多,他6.2英尺的个头更像是羊群里的高头大马。

矮个的男人和女人们向上斜着眼睛,瞟着他前额上凝固的血迹和沾着血的茄克衫袖子,东方式的无动于衷让人很是不安。

在一株高大的蕨类植物后面露出一扇门,门上写着“保管员与房屋管理”,拉里终于认定这就是他要找的地方。

他试着转动把手,门没锁,他推门走进屋里。

他母亲正在里面,穿一件皱巴巴的灰色制服,脚上套着弹力长袜和绉布鞋子,头发用一只黑色的发网紧紧地罩祝她背对着拉里,一手拿着夹纸板,看来正在清点摆在高架子上的那些盛喷雾清洁剂的瓶子。

一种强烈的犯罪般的冲动,让拉里直想转身逃出去。

回到与母亲的公寓相隔两个街段的车库,拿回他刚刚交付给法克的两月租金。

就那么走进去,摆动身体跳起舞。

到哪里去跳呢?任何地方。

巴港,缅因,坦帕,佛罗里达,盐湖城,犹他。

任何地方都是好地方,只要轻松自在地离开这间散发着肥皂味的小房间。

不知是因为荧光灯的照射还是额上的伤口,他感到一阵该死的头痛。

哦,别再发牢骚了,你这可恶的胆小鬼。

“嗨,妈妈。

”他说。

她微微吃了一惊,可是并没有转身。

“这么说,拉里,你找到住宅区的路了。

” “是的,”他用脚在地板上来回地蹭着,“我很抱歉。

昨晚我应该打电话给你。

” “可不是吗,好主意呀。

” “我跟巴迪在一块来着。

我们……呃……我们去串门了。

到镇上去了。

” “我猜就是这事,不然也差不了多少。

”她用脚钩过一个小凳子,站上去,开始数架子最高层上摆着的地板蜡瓶子,边数边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尖轻轻点着。

她必须尽力抬脚才能够到那些瓶子,衣服也跟着向上牵起,露出长袜的褐色边缘。

透过网状的丝袜,他可以看到她白晳的大腿。

他把眼睛转开去,信马由缰的思路突然把他带到诺亚的客厅深处的角落立着一只老爷钟。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就是听着老爷钟有节奏的滴嗒声长大的。

它评判着这个房间,这个法兰妮从来没有喜欢过的房间,这个甚至会让她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心怀憎恨的房间。

她最喜欢的房间是父亲的工作室,地方不大,连着正房和谷仓,门也是小小的,最多5英尺高,快要被厨房古老的木头温室遮住了。

单是这扇门就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想:它那么小,又那么隐蔽,后面藏着的仿佛是神话故事和幻想的仙境天国。

后来她长大了,长高了,过这道小门时也得像父亲一样低头弯腰。

除非万不得已,她母亲决不会踏进工作间半步。

这是一道《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的门,有段时间,她的“游戏”——一个连父亲都不肯告诉的秘密——就是想象某一天她打开这扇门时,发现彼得·戈德史密斯的工作室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然后会另外找到一条从奇境通向霍比顿的地下道,一条虽然低矮却很舒适的隧道,圆拱形侧壁和顶棚都是泥土堆成的,坚硬的树根在顶篷上纵横交错,碰上哪一块,都会给你的脑袋留下记号。

隧道里闻不到潮湿的泥土和空气,也没有龌龊的虫子和蚯蚓,而是弥漫着一种樟树的芬芳和烤苹果饼的香味,这股香气会把你带到前面的食品室,在那里,比尔博·巴金斯先生正在为自己举行101岁的生日晚会 …… 当然,舒适的隧道从来没有出现过,不过对于在这栋房子里长大的法兰妮·戈德史密斯来说,拥有这个工作间(有时候父亲称之为“工具室”,母亲则称之为“你爸爸喝啤酒的肮脏去处”)就足够了。

那里有古怪的工具和奇形怪状的小玩具,有巨大的柜子,柜子里有上千个抽屉,每一个抽屉都塞得满满当当,钉子、螺帽、刀片、砂纸(三种型号的砂纸:细的、中粗的和粗的)、刨子、水准仪,以及所有她当时叫不上名字、如今仍然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工作间里的光线十分昏暗,只从房顶垂下一只挂满了蜘蛛网的40瓦灯泡,灯光总是对准父亲工作的身影。

屋里弥漫着灰尘、油污的气味,还有烟斗冒出的烟味,她现在似乎得出一条规律:每个做父亲的都必定抽烟。

烟斗、雪茄烟、纸烟、大麻烟、印度大麻烟、莴苣烟,反正逃不出一个烟字,因为烟味是她童年时代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把那个扳手递给我,法兰妮。

不是那把小的。

今天在学校做什么了?……是吗?……那么,罗德斯为什么要把你推倒呢?……是呀,很严重的擦伤。

不过跟你衣服的颜色倒是挺相配的,你不觉得吗?现在你只要找到罗德斯,让她再把你推倒一次,把另一条腿也擦伤,那两边就对称啦。

把那把大起子递给我,好吗?……不,黄把的那个。

” “法兰妮·戈德史密斯!马上给我从那个肮脏的地方滚出来!把校服换下来!马——上!你又要脏得不成样子了1 即使到了现在,她已经21岁,她还会弯腰穿过那道门,站在父亲的工作台和那个冬天里暖洋洋让人昏昏欲睡的古老的本·弗兰克林炉子之间,捕捉星星点点小法兰妮·戈德史密斯在这间屋子里长大的感觉。

这是一种虚幻的感觉,几乎总是带着淡淡的忧伤,回忆起她已经很少忆起的夭折的哥哥弗雷,他曾经多么健壮地成长,可终于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走了。

她站在那儿,闻着无孔不入的油味,闻着潮湿的霉味,和父亲的烟斗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

她几乎想不起那时候自己是怎样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小女孩,可是离开这个地方,她有时候反倒会记起来,而这种感觉是愉快的。

不过现在还是来说说客厅吧。

客厅。

如果说工作间就像父亲的烟斗发出的幻觉般的气味(他有时在她耳痛的时候,轻轻地把烟喷进她的耳朵,不过之前他总是先让她保证不告诉卡拉,因为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大发雷霆),是童年时代幸福的象征,那么客厅则代表着一切你希望永远忘掉的童年的记忆。

不跟你说话的时候把嘴巴闭上!记吃不记打!立刻上楼换衣服,你不觉得穿这个不合适吗?你的脑子是木头做的吗?法兰妮,别抓弄你的衣服,人家还以为你身上有跳蚤呢。

你安德鲁叔叔和卡莱娜婶婶会怎么想?我的脸都让你给丢尽了-…在客厅,你必须保持缄默;在客厅,你想搔痒却不能;在客厅,不绝于耳的是专制的命令和无聊的谈话,亲友捏痛你的面颊;喷嚏不能打,笑不能笑,还有最受不了的,连呵欠也得憋回去。

客厅的中心是那只时钟,那只令她母亲魂牵梦绕的时钟。

这只钟是卡拉的祖父托宾斯·鲍恩1889年搬回家的,此后几乎立即被奉为传家宝,多年来历经变迁,每次都被小心地包好,买好保险,随着全家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这只钟的诞生地是纽约州的布法罗,一家名叫托比亚斯的作坊,那地方的烟味和龌龊劲丝毫不亚于彼得的工作间,虽然这种比较要是让卡拉听到一定会斥为风马牛不相及),当家族中有人因癌症、心脏病或事故去世时,这只钟有时又被从家里的一个位置挪到另一个位置。

自从彼得和卡拉大约36年前搬进这栋房子,这只钟就一直立在客厅里,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滴嗒,滴嗒,把平淡无奇的时间细细密密地分割开来。

如果她愿意,这只钟总有一天会是她的,当法兰妮注视着母亲苍白、震惊的面孔,她曾经认真地想过。

可是我不想要!我不想要,而且也不会要的! 在这个房间里,玻璃钟下放着一些干花,地上铺着一块嵌着暗红色玫瑰花图案的鸽灰色地毯,一扇雅致的凸肚窗俯瞰山下的1号公路,公路和花园之间是一大片水蜡树树篱,这是在加油站刚刚在公路拐角处出现的时候,卡拉以一种不折不挠的热情,不断催促丈夫种下的。

这树篱一经种下,她又热情不减地催促丈夫想办法让树篱快些长高。

法兰妮心想,即使是放射性肥料能帮她拔苗助长的话,她也决不会弃之不用的。

随着树篱不断长高,卡拉关于水蜡树的抗议的噪声在逐渐减小,估计再过两年左右,这噪声就会完全消失,因为到那时,树篱的高度就会把那个讨厌的加油站完全遮住,使这神圣的客厅从此免遭亵渎。

至少,有关这个话题的噪声将会消失。

墙纸上巨大的绿叶红花的图案几乎和地毯上的玫瑰花同样暗淡。

早期的美式家具和一套深色的红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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