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历。
在80年代初,冯朦胧的确是个白衣胜雪的朦胧派诗人,也是众多少女心中的偶像。
虽然写朦胧诗在当年比较时髦,但毕竟还是个比较小众的群体,不足以让全市人民群众都了解他,而且,他83年严打时就因为“流氓罪”入狱了,直到94年才放出来。
他成名就成在他出狱后的一个月,厉害不?出狱一个月就成名了! 且说当时我市举办了第一届全市诗歌大赛,市电视台全程录播,由于94年前后卡拉OK这东西刚刚风行,这又是我市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比赛,所以几乎吸引了全市男女老少,这比赛说是诗歌大赛,但其实就是卡拉OK大赛,94年那时候还谁读诗啊?!在这届比赛的整整半个月的跨度里,我市的市民基本是每天等新闻联播结束后立马就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边看边说:“哎呀,这是我们厂子老李的二儿子”什么什么的。
这比赛没什么门槛,交50块钱就能上。
据二狗分析,全市起码有90%的人看过这届大赛,而且,到了今天,大家早就忘了冠军是谁,就记得了一个冯朦胧。
就好像是唐朝时一次科举考试过后大家都忘了那届的状元是谁,但却记得了一个吟出了“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张继一样。
冯朦胧和张继有俩共同点:1、比冠军(状元)出名得多。
2、都是诗人。
像二狗这样写小说的显然不行,还是诗人厉害。
虽然二狗上了凤凰卫视还有其它的一些电视台,但是到现在还没出名,急死了都,现在冷静的分析一下,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没写诗,最近二狗也开始尝试着写诗了,不知道能不能出名。
先不提二狗否能出名这事儿,先说说冯朦胧的成名过程。
且说那一届卡拉OK大赛正值港台新一代四大天王等巨型级人物登陆大陆之际,引爆了新一轮的流行歌曲热潮,老百姓们爱听也爱唱,整届大赛的参赛歌曲全是《来生缘》、《潇洒走一回》、《水手》这样的流行歌曲,而且参加者也多是18-25岁的年轻人。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在冯朦胧出场以前。
冯朦胧出场之后,立马用他那特有的铿锵有力的诗歌击垮了所有参赛者的靡靡之音。
二狗依稀记得,冯朦胧出场之日,整个大赛已经接近尾声了,市民们已经多少出现了点审美疲劳,对舞台上那些青春靓丽的姑娘和帅气的小伙儿都有了点儿抵触情绪。
所以,有着无比幽怨的眼神并且留着唏嘘的胡渣子的冯朦胧一登场,立马吸引了所有电视机前观众的注意。
哄孩子的放下了怀中的孩子,吃饭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洗衣服的放下了手中的衣服,连写家庭作业的小朋友也停下了手中的笔。
普通歌手上来就唱,可是那天穿着一身黑色毛料中山装的冯朦胧上来就鞠了个90度的躬,而且,这一躬,足足鞠了五秒,把观众都看楞了:这哥们儿这是要干啥?谢罪? “朦胧诗朗诵:《那天我,一直哭》。
”可能是在监狱里呆煳涂了,冯朦胧说这几个字时面无表情,没有任何停顿,语句也没有任何节奏感。
说完这句,冯朦胧抬头看了镜头又停顿了三秒钟,喉结用力的一骨碌,咽下了一口口水。
观众更迷煳了:这哥们儿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别人都是上去就唱,他怎么什么动作都比别人慢上三拍?! 当大家已经开始怀疑台上这人是不是真要朗诵时,冯朦胧终于开口了:“谨以此诗献给我最爱的诗人,顾城。
顾城,听说你走了,我泪滂沱,那天我,一直哭……” 观众们明白了,这哥们儿要开始了,他这诗是献给另一个诗人的。
正当观众们已经基本适应了冯朦胧这慢三拍的节奏时,冯朦胧忽然大声的朗诵了起来,开始暴风骤雨了!真是防不胜防啊! “金黄的谷子洒进了我的眼睛,所以我,开始哭,金黄色的泪水洒在了妈妈那干裂的手上。
” “灰色的报纸映入了我的眼帘,所以我,继续哭,灰黑色的泪水滴在了这片沧桑的土地里。
” “洁白的雪花飘过了我的视线,所以我,还在哭,洁白的泪水和雪花一起散在古老的风中。
” 这朗诵没有任何停顿,连断句都没有,像是rap但又没有任何节奏。
诗的美感、朗诵的美感全没有,就像是打字机一样“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答……” 电视机前的观众全都睁大了眼睛张大了嘴,不明白他这唱的是哪出戏。
二狗当时也彻底被他弄迷煳了:这也叫诗?即使叫诗!那你这叫朗诵吗? 这冯朦胧根本不给观众任何喘息和思考的时间,马上又来了第二段。
“那天我,一直哭。
我爱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我爱他们的五千年的善良,我爱他们永恒的憧憬和希望。
” “所以我,一直哭。
因为我看到了黑暗中的光芒。
我喜极成泣想为他们歌唱。
那天我,一直哭,一直哭。
” 据说,当他连珠炮似的读到“一直哭,一直哭”的时候,已经有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关了电视了。
可他这诗极长,足足几千字。
流行歌曲通常3、4分钟,可他这一朗诵就是10几分钟。
当他朗诵到第二分钟的时候,全市50%的观众就都换了台,濒临崩溃了,不换不行了。
当他朗诵到第五分钟的时候,全市95%的观众都换了台,能扛到5分钟的各个都是起码能把同一天新闻联播听10次还不腻的高手。
当他朗诵到第八分钟的时候,全市110%的观众都换了台。
为什么是110%呢?因为有10%的观众以为他总该朗诵完了就把台换了回去,哪知一换看到的还是他,都赶紧再换一次台。
据统计全市口味儿比较重能够把这诗从头到尾听下来的不超过10个,二狗是其中之一。
虽然二狗口味儿比较重坚持着听了下来,但是二狗身边没有一个人能把这诗听得超过3分钟的。
第二天,冯朦胧就成名了,成为了巷议的焦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林梦秋重生回了及笄这一年。 救过她的南阳王世子沈彻被人暗害断了双腿,从光风霁月的矜贵公子变成了人人厌弃的大魔头。 他性情大变阴晴不定,在连着折磨死了四任世子妃后,下一个要嫁去王府的是她大姐姐。 为此在成亲前一日,林梦秋钻进了新房救下了要自尽的姐姐,穿上嫁衣坐上了喜轿。 没人知道,这个所有人眼中暴虐的残废,是她的天神,是她奢求了一辈子的恩人。 * 成亲后,林梦秋每日都在努力的守好自己替嫁的秘/
顾清有个秘密,他要吃掉那个人的信息素才能活下去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不管那个人多冷淡,他都跟在那个人后面,默默当他的跟班,只为收集一点信息素救命。 直到顾清研究出来代替那个人信息素的药品,虽然有点副作用,但可以忍。 而霍舟忽然发现,他身后的跟屁虫omega不见了,再也不出现在他面前。 霍舟笑,看他能坚持多久,顾清爱自己到骨子里,还会走? 最后顾清被人在学校门前表白,霍舟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戚柒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男主的嫂嫂 一个在亡夫头七爬墙,最后被男主弄死的狐狸精寡嫂。 对上男主阴冷的目光,戚柒眼前一晕,觉得自己可能活不过下一章了! ****** 起初, 裴靖留着那狐狸精寡嫂的命,无非是为了让她死得更惨; 后来, 啧,真香。 cp:外表妖艳内心纯情小可爱女主vs外表禁欲假正直内心腹黑偏执病娇男主 阅读提示: 1、女主是美食+手工达人,一切都是设定,谢绝考据。 2、女主美/
钟念月穿成了一本甜宠古言里,太子男主的表妹,头顶白莲花女配光环,即将为男女主感情的推动奉献出自己的生命。 钟念月试着挣扎了一下,然而男女主就是认定了她对男主一片痴心不改,是他们爱情路上的绊脚石。 钟念月:? 钟念月:行吧,求速死。 钟念月开始了作天作地, 打皇子,踹炮灰,怼皇上, 能干的她一溜儿全干了。 几个月过去了。 钟念月:我怎么还没死??? 不仅没死。 几年后,她还当皇后了。 京城众/
身怀巫医传承系统,拥有惊世医术,人鬼妖神个个能医! 定神香,能宁心安神,增强记忆力和思维活力,一盒一万绝不打折! 养容丹,能让青春常驻,美肤养颜,十万块钱一颗,限量供应欲购从速! /
【私设须知】A分化没有两套器官,所有分化都只是信息素变化,生孩子我说行就行 黎初出事后,穿进了一本自己刚看完的娱乐圈abo言情文里。 很不巧黎初就穿成了眼红女主的炮灰,还穿到了出事现场,原主正准备给女主下药拍她的不雅图。 女主表面是个B,但黎初知道,她其实是个还没分化的O,在被下药她会完成觉醒,成为万人迷开启甜爽文路线,而对她下药的炮灰则下场非常凄惨。 想到炮灰的命运,黎初看着手里还没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