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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哦哦……好的好的……”原来到自习时间了。
那时的小学一年级,每节课大约也就是学四五个生字,然后就疯狂抄写。
我不禁想起那个交警抓住违章的小学教师,欣喜若狂地叫她将“我违章”这三个字抄写五百遍的笑话来。
急忙打开书包寻找纸笔。
居然是毛笔! 对了,我记得小学一年级时,就是用毛笔的。
那会子钢笔绝对是奢侈品,在胸口别一支钢笔的家伙,多半是个读书人(初中以上文化)如果别两支钢笔,几乎可以肯定是位工作人员了,说不定还是个干部之类的。
假设居然别三支笔呢?对不起,那你小子一定是个修笔的! 修笔! 呵呵,当时还真的是有这个职业啊。
修笔能够成为一个糊口的技术活,可见那时节钢笔的重要性了。
怎能指望山旮旯里的小学生人手一支钢笔? 那么铅笔呢,也算奢侈品。
你想啊,当时一个壮劳力耕种一天下来,有多少收入呢?那可没准。
生产队是计工分的,青壮年男子每天12个工分,四十岁以上的男子和壮年妇女10个工分,上了点年纪的妇女和未成年的男青年8个工分或者6个工分。
一年下来,依据生产队的收成来折算,如果收成好,每个人能分到几百斤口粮和十几元钱。
假如年成不好,又或者家里人口多,借了生产队的口粮,那么到年底结算的时候,说不定还要倒欠公家的钱粮。
铅笔作为在一种纯粹的消耗品,用一点少一点,显然不合适在乡村小学大量推广。
如此一来,老祖宗传下来的毛笔就成了唯一合理的选择。
一支小号毛笔,一块墨,一个砚台,合共一毛多钱,省着点用可以对付一年呢。
换作二十一世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握毛笔写字,那绝对是书香门第,立志要成为书法家的。
唉,我已经差不多有二十年没摸过毛笔了。
说不得,也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我认认真真摊开作业本,取出一个装青霉素的小玻璃瓶子(用来装墨水的,墨和砚台也是贵重物品,不能让小孩子带着到处跑,万一掉了损失不小,保险的作法是先在家里磨好墨,灌在小瓶子里带去学校)小心翼翼打开盖子,蘸了点墨水,开始抄写生字。
老实说,前生我的字写得还算端正。
因为我老爸毛笔字写得好,小时候随他练过几年。
虽然没坚持下来,毕竟不是一无所获。
我瞟了一眼同桌的小女孩,她正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
“哎……每个字抄几遍?”我低声问。
幸好老子是穿越回自家,乡音说惯了的。
要是一不小心穿越到陌生之地,光方言这一关就很难过。
天知道中国的方言有几万种? “五遍。
”小姑娘有些奇怪地望了我一眼,轻轻回答。
她是我的同桌,又是同一个村子的玩伴,该当和我很熟才是。
奈何时间实在是太久远了,三十多年啊。
我皱起眉头,绞尽脑汁想了半天,硬是没有半点印象。
只得无奈地放弃。
反正以后呆在一起的时间还长,以我四十岁的智商,还怕应付不来这么点小事情? 不过两三分钟光景,别的小孩还在努力抄写的时候,四个生字我就已经写完了。
还没听到下课的钟声(说是钟,其实是一块生锈的铁板,需要用一把铁榔头使劲敲击才能发出声音)做点什么好呢?我抬头张望,女老师正关注着我呢,见我不好好写字,眉头微微一皱,又走了过来。
TM的,都是那句“老师好”惹的祸。
要不她怎能老盯着我不放? “柳俊,怎么不写生字……”老师一句话没说完,突然没了声息。
我分明看见,她的眼睛瞪得溜圆。
“这……这是你写的?”坏了,我忘了这茬,把字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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