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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你要问什么?我在平原上待了八天了,该知道的都知道!问我准没错!”男人将胸脯拍的砰砰响。
边上的人嘲笑地说,“是啊,待了八天都不敢离开这一片,晚上就又回来了,其他人确实没你知道的多,因为出去冒险的时候,都死掉了嘛。
” 被人暗指胆小鬼,男人也并没有生气,笑嘻嘻地拨开挡在他跟前的人,挤到罗九面前,“老板想知道点什么?” “猎鹰是什么?” 男人长长地哦了一声,高兴地说:“看吧看吧,这个问题只有我能回答,前几天我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呢。
「猎鹰」是个由百名玩家组成的狩猎组织,在草原上抓捕各种大型动物,或攻击力低的群体动物,每隔三到五天,会原地举办一次「狂欢日」出售猎杀的猎物,现在也办了三次了吧,只不过性质有点变了,像是草原上的集市?不少玩家哪怕不是去买东西,也会去卖点东西。
” “用什么买卖?以物易物?”罗九问。
“当然是星币!要不是参加了一次「狂欢日」,我都不知道原来游戏内星币是可以互相流通的,我还当只能用来购买商城里的东西呢。
”男人大声地抱怨。
他一点也不在乎被别人听到说话的内容,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是他解答了罗九的问题,得到食物的人是他,也算是变相的炫耀,来打脸那些说他是胆小鬼的玩家。
“他们一般猎杀什么动物?” “那这就多了去了,大羚羊的角可以打磨来做武器,肉也很适合食用。
角马更不用多说了,是狮子最喜欢的肉类,又成群结队的出现,也常常出现在「狂欢日」,还有象,你知道吗?象牙真的很贵,做出来的武器一点也不比商城里买的差多少,但便宜多了!只要十分之一呢。
”男人说着有点沮丧,“两三千星币的象牙匕首,根本没地方买啊!可惜我当时钱不够,现在够了,却不知道猎鹰转移到哪里去了。
” “猎鹰首领呢?” 提到唐一宁,知道的人就多了起来。
“根本没想到小白脸一个,居然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
” “可能人家本来就是有本事,才能在不缺俊男美女的娱乐圈混出头呢?你这是嫉妒吧?” “他要不是明星,一开始也根本聚集不起来上百个有实力的玩家吧?要是个普通人,指不定在哪儿乱窜呢,我嫉妒他干嘛,我才不嫉妒!” 罗九清了下嗓子,周围安静了不少。
男人说话的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向往,“唐一宁就是那个唐一宁,刚进游戏就凭借着庞大的粉丝量,跃上了排行榜前100,甚至在游戏内也说服了很多玩家跟随他。
对了,他一开始就降落在无际平原,也没有离开过。
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他要是想离开,早就可以离开了吧?要钱有钱,有人有人,要装备有装备,为什么呢?” 他啊了一声,才发现自己偏题了,立马道歉,又继续说:“那是我自己的疑问,老板别放在心上。
实际上他个人能力一般般,但是脑子好像很好用,猎鹰的等级特别严密,每次「狂欢日」所得的资金全部集中在首领等核心人员手上,再按照贡献依次分配,所以整个猎鹰特别团结,底下的玩家也毫不畏死,甚至有「敢死队」!” 男人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得益于自己胆小鬼又毫不在乎脸皮的性格,守着水源留在原地,总能看到路过的各种玩家,听他们说到各种奇闻异事,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在集市上跟不少玩家交流,打听到了很多猎鹰的事迹。
要不是听说加入进去的普通玩家,死伤率特别高,他也就去了,因为风险伴随着收益,一旦熬过了一次危险的狩猎,地位可能就直线上升,有钱购买装备,能留在后勤了。
“敢死队?”罗九皱着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存在?” “草原上的野兽要么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要么是个体强大的猛兽,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敢死队前去吸引注意力,特别容易死的,但活下来地位会飞跃几个层级,后面基本吃穿不愁了。
”男人有点羡慕地说。
“那也得能活下来啊,十之八/九都死光了吧。
”边上有人吐槽。
男人沉痛地点头,死亡率就是这么高,不然也不能叫敢死队了。
聊了将近一个小时,罗九大致了解了猎鹰以及他们的首领,明星唐一宁,她招来董先,将斑驴的内脏和血,连带着那口锅全给了男人。
对方却苦着脸,难以置信地说:“这种东西,要来有什么用?老板,你食物那么多,那么富有了,干嘛对我这种穷人这么吝啬啊?” “喂,这里最少有十斤,你别贪心好不好!”董先不忿地说,“你知道内脏跟血有多好吃吗?要不是你提供了点有用的东西,我巴不得啥都不给。
” “那这玩意儿怎么吃啊?” 董先哼了一声,“清水洗干净以后,再用油爆炒,各种调味能把异味压下去,特别香,口感也好,你要是不想要,给你两斤别的肉也行啊。
” 罗九之所以把十斤的斑驴内脏、血都给出去,不是她嫌弃这部分,而是处理起来太麻烦了,光是要除掉异味就得用各种调味慢慢地烹调才可以好吃,对于有着充裕食材的她来说,性价比太低。
“真的?”男人看董先说的头头是道,有点信了。
“当然是真的。
”董先一脸不耐烦。
男人欢天喜地地接过了那一盆内脏,嫌弃的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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