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章、小地主的归属(1/3)

万长生就是这么跟杜雯解释的。

两人站在酒店隔壁的购物中心商厦男装部说的这话。

杜雯说来都来了,万长生你这几个月难道就不准备换衣服的吗? 哪怕这件黑夹袄是挺有个性,看久了也觉得审美疲劳吧。

再说哪怕是外套也不可能整个秋冬季都穿着不洗? 孙二娘塞给儿子的小包袱里面,除了两三件换洗内衣,就是银行卡了,行走江湖只要带上钱就有了一切。

所以万长生觉得也确实有这个必要。

一边溜达在各色服装中,万长生尽量轻描淡写:“我对男女之情比较淡然的原因,是家里从小就有婚配,之前本来没想给你解释,我那妹妹实际上是父辈早就定下的亲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所以我们做朋友是挺不错的,但其他……承蒙姑娘厚爱,小生已有婚配。

” 特别漂亮的姑娘做了个呲牙,瞪大眼,然后眼仁儿都不由自主骨碌碌左右逛两下的吃惊表情,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耸肩:“21世纪……了?!老爷,大清早就亡了,民国也灭了!” 所以万长生也觉得跟杜雯相处挺轻松呢,这姑娘聪明又有趣啊:“我们乡下人有些东西……我不是说了吗,如果不是为了求个文凭拿回去交差,保住我家的文化馆职位,我根本就不愿离开乡下,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挺好的。

” 杜雯挑了两件绒衣夹克还有长裤塞给万长生指试衣间:“我有点怀疑你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你有这青梅竹马的照片吗?” 万长生摇头:“我手机都没用,总不能叫她现在拍照,那不是我随便找张照片也能糊弄你,我说是真的就是真的,这种事情没必要撒谎。

” 说着去试衣间把衣服换了,他对男性服装审美有点迟钝,家里的衣服不是老妈随便糊弄,就是欢欢给他从镇上那几家流行服饰买,准确的说还有点乡镇杀马特的档次。

但杜雯的眼光显然不同。

等他出来,灰黑竖条纹绒衣,外面黑色毛领夹克,绒衣比夹克下摆还长点,所以在宽松的黑色运动长裤之间,起到分隔的作用,不会全身上下黑黢黢的鬼魅。

这会儿时间,杜雯还去旁边抓了双黑绿色的运动鞋,有亮黄色鞋底的那种,提给万长生示意他换上:“我这还真是,第一次主动出击,就遇见个超高难度的,但是我觉得你跟她感情好像也没多亲近?不多几次都是看见你跟你母亲打电话……哦,看不出来你还是穿衣显瘦,脱了有肉呢。

” 万长生有点吃惊镜子里面的自己,干净挺拔,头小脸小,长腿长手,宽肩厚背,并不是那种细长仙鹤腿的修长,而是壮实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25本
热门小说推荐

恶毒男配不争了[重生]

生前,晏暠一直不明白,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何父母总是偏爱弟弟,把所有好的都给他,无论自己做什么都得不到关注。 越是如此,晏暠便越是难受,越是不平,于是处处都和弟弟争。只要是弟弟想要做的事情,他也去做,并且做的更好。 但明明他才是做的更好的那个人,却始终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父母,老师,同学,朋友望着他的眼神都是嫌弃的,说他善妒,自私,喜欢抢别人东西。 一直到死,晏暠才明白,他抢的是主角/

被她迷了心[娱乐圈]

闻妺嬉美貌绝世,气质矜贵优雅,是娱乐圈难得一见的美人儿胚子[妺嬉(mxī)] 偏偏影帝施哲言是个神经病,对女人心理性厌恶 然而后来 狗仔:#惊!施影帝与一闻姓女星街边拥吻# 众粉丝:骗子!大骗子! 说好的对女人冷漠又无情呢! 而此时的施哲言却在掐着闻妺嬉的后颈,惩罚似的咬着她嘴唇:以后不准对别的男人那么笑,嗯? 黑眸里的火热与占有欲,犹如狂风骤雨 女主本性与气质并不符,反差萌狗崽属性 总之/

隔河千里,秦川知夏

白浮泉遗址公园的管理者秦川热衷于小动物保护,科普博主,一个机缘巧合下,博学的他应邀为詹知夏设计了一条京杭大运河的旅游线路,生命之中的一次偶然的交集,演绎出一段共路的人生。从相识、相知、相恋,借着大运河美丽的风光,本已两难的人生,因爱而变得熠熠生辉。相恋后,两人为修复白浮泉还原遗址倾尽全力,为完成这一使命,克服了所有困难,用他们的奋斗书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 /

师姐她画风清奇

虚假的反派:杀人放火谋害主角 真正的反派:热爱核平是主角的好师姐 再具体点,用两个字概括言曦 言曦看着自己身前的三个分属于三本龙傲天小说的男主们,三个人在她这里的名字:万剑穿心,碎尸万段,魂飞魄散。 嗯,自己未来死的很惨 言曦:不如我先下手为强? 某筋脉尽断的前天才:我会被侮辱,会被打骂,但是我要忍莫欺少年穷? 被下毒虐待的小可怜:果然根本没有人会在意我的死活 被迫入魔的废人:我如今这样,/

破云2吞海

那些窥探的触角隐藏在互联网浪潮中,无处不在,生生不息,正逐渐将现代社会的每个角落淹没至顶。 深渊中隐藏着庞大、复杂、根深蒂固的犯罪网,马里亚纳海沟远比警方所知的更加深邃,却又近在你我身后 津海市公安局新来的吴雩温和懦弱、寡言少语,对来自严厉上司的刁难毫不在意,只想做个按时领工资混饭吃的背景板。 没人知道这个年轻人有一颗被毒枭重金悬赏的项上头颅,和曾经深渊屠龙的少年肝胆。 现代都市刑侦,作风/

穿书后所有人都开始爱我

叶令蔚穿成书里一个有心脏病的炮灰,因为从小身娇体弱,自卑敏感,即使小心谨慎,也还是个万人厌 他大哥吃住都在公司,除了让助理按时打钱以外连句多余的话都不跟他说 他二哥沉迷于赛车,更加懒得管叶令蔚死活 班主任嫌弃他成绩班级后腿让他坐垃圾桶边上 平时对他好的兄弟在背后一口一个病秧子 喜欢的人把他当备胎,实际上心里有个白月光 穿过来的叶令蔚:好惨 穿书过来,叶令蔚不再是叶令蔚,一改以前曲意逢迎,娇/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