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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他运气的方法。
——气从绝不可能发出的地方发出,剑从绝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
——气劲在腕,一剑穿胸。
这就是技巧。
这种技巧必须苦练。
在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忘记了阳光和卜鹰,几乎忘记了所有那些他本来绝对忘不了的人。
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忘记,只不过禁止自己去想而已。
学剑不但要苦练,而且要有天赋。
肯苦练的并不少,有天赋的人却不多。
对千千万万个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想成名却又未成名的少年来说,剑不仅是种杀人的利器,也是种代表成熟、荣誉、地位的象征。
远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剑铸成之后,想学剑也肯苦练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
其中能练成的又有几个? 如果说小方是个天生就适于学剑的人,齐小燕无疑也是。
不到三个月,她就已将小方剑法中所有她应该学、值得学的东西,全部学会。
三个月之后,她到小方这里来的次数就没有以前那么多了。
她不来的时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饭来。
送饭来的,就是那个第一次带小方到那破庙去见她的小孩。
“我叫大年。
”这个小孩子告诉小方,“因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
” 大年说他已经十三岁,可是他看起来最多只有八九岁。
“我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永远都好像长不大的样子。
”大年又告诉小方,“有很多人都在背后骂我,说我一肚子都是坏水,所以才长不高长不大。
可是我一点都不在乎。
” 他说话的口气又好像比他实际年龄大得多:“只要他们不当面骂我就成了。
” “他们从来都没有骂过你?” “从来都没有。
”大年说,“因为他们不敢。
” 小方看着他,看着他圆圆的脸,看着他脸上时常都会露出来的那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忍不住问:“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 想起了客栈里那个伙计对他的态度,所以小方才这么问。
大年却摇头。
“他们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们老大。
”他挺起胸道,“我敢说这地方没有一个人敢惹他。
” “为什么?” “因为谁惹他谁就要倒霉。
” “怎么样倒霉?” “有的人在半夜里头发胡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那两道眉毛不见了。
”大年扬起眉,“开当铺的老山西,头天晚上踢了他一脚,第二天他那只脚就肿得像猪脚一样。
” 他的圆脸上充满骄傲得意之色:“自从那次之后,这地方就没有人敢惹我们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他的小兄弟。
” 小方笑了笑。
“看来你们这位老大本事倒真不小。
你们有了这么样一位老大,一定很高兴。
” “当然高兴。
”大年说,“他不但给我们吃,给我们穿,而且处处照顾我们。
” “他对你们这么好,你们怎么样报答他?” “现在我们虽然没法子报答他,可是等我们长大之后,我们也会替他做些事的。
”大年瞪着眼,说得很认真,“只要能让他高兴,随便什么事我们都做。
就算他要我们去死,我们也会去。
” 他又像大人般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现在还太小,只能替他做点小事。
只能替他送送东西,跑跑腿,打听打听地面上的消息。
” 他又挺起胸,很认真地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陌生人来了,第一个知道的一定是我们老大;如果地面上出了什么奇怪的事,第一个知道的一定也是他。
” 小方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不但有头脑、有手段,而且有野心。
也许她的野心远比任何人想象中都大得多。
又过了几个月,漫漫的长日已过去,炎热的天气又渐变得凉快起来。
这种天气正是睡觉的好天气。
可是小方却没有睡好,早上起来时不但唇干舌燥,眼睛里也带着红丝。
冲过一个冷水澡之后,大年就送饭来了,小方第一句话就问他:“你们的老大呢?” 他们见面的次数本来就越来越少,这一次已经有两个月未曾相见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大年说,“他不来找我们,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 “你没有说谎?” “我从来不说谎。
”大年瞪着眼睛,“我是小孩,你是大人,小孩子说谎怎么骗得过大人?” 小方虽然显得有点急躁,却又不能不相信。
“你总有见到她的时候,如果见到她,就叫她赶快到这里来。
” “来干什么?” “我有事要找她。
”小方说,“非常重要的事。
” “你能不能告诉我?” “不能。
”小方也瞪起眼睛,“大人们的事,小孩子最好不要多问。
” 大年一句都没有再问,就乖乖地走了,像是个又听话又老实的乖孩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一点都不乖,也不老实。
因为他不但说了谎,而且每句话都是在说谎。
他也知道说谎不好,可是他并没有犯罪的感觉,因为他说谎是为了他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就在前面的树林子里等他。
凉爽的秋天,幽静的枫树林。
满林枫叶红如火。
齐小燕盘着腿坐在一株枫树下。
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一脸脏兮兮的样子,连她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常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个多么漂亮的女人。
她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已经不再是女孩子。
当然更不是男孩子。
可是她扮男孩子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个女人。
对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满意。
她的小兄弟们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老大是个女人。
可是她知道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快变成男人。
有的已经长出喉结,已经学会在半夜里偷偷摸摸地去做那种大多数男人在成长过程中都做过的事。
她知道,却假装不知道。
有时她甚至还跟他们睡在一起。
甚至在他们做那种事的时候,她也不会动心。
不管是男孩子也好,是男人也好,从来都没有人能让她动心。
这一点她自己也对自己觉得很满意。
大年来的时候,她又从泥地里挖出条小虫,正在玩这条小虫。
她不喜欢玩虫,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不管是大虫还是小虫都一样讨厌。
可是她时常玩虫。
因为她总认为一个人训练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时常都要强迫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
她也不喜欢大年。
她觉得这个小男孩就像是个还没有熟透就被摘下来的果子,既不好看,也不好吃。
但是她相信大年绝不会知道她不喜欢他。
因为她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装出很愉快、很开心的样子。
因为大年一直都很有用,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她的小兄弟里面最有用的一个。
大年一看见她,就好像老鼠见到猫一样。
顽皮捣蛋的样子没有了,老气横秋的样子也没有了。
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站在她面前报告:“我已经把饭送去了,而且是当面交给他的。
” “你去的时候,小方在干什么?” “他又在洗冷水澡。
” “昨天下午、前天晚上、大前天中午,你去的时候他是不是都在洗冷水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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