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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水里,他对许多事的想法和看法就多多少少会改变些的。
脱鞋子的时候,沈璧君全身都在发抖,但现在她的心已渐渐平静了下来,觉得一切事并不如自己方才想象中那么糟。
萧十一郎已没有再死盯着她的脚。
他已看得很清楚了。
这时他已经选出了几种药草,摘下了最嫩的一部分,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着,仿佛在品尝着它们的滋味。
沈璧君垂头看着自己的脚,却分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
她居然会在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洗脚——她只希望这是场噩梦,能快些过去,快些忘掉。
突听萧十一郎道:“把你受伤的脚抬起来。
” 这次沈璧君并没有反抗,她好像已认命了。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长处——女人都有认命的时候。
有许多又聪明、又美丽的女人,嫁给一个又丑又笨的丈夫,还是照样能活下去,就因为她们能够“认命”。
有很多人都有种很“奇妙”的观念,觉得男人若不认命,能反抗命运,就是英雄好汉。
但女人若不认命,若也想反抗,就是大逆不道。
沈璧君足踝上的伤口并不大,只有红红的一点,就好像刚被蚊子叮了一口时那种样子。
但红肿却已蔓延到膝盖以上。
想起了那可怕的“孩子”,沈璧君到现在手脚还难免要发冷,她足踝被那“孩子”踢中时,绝未想到后果竟如此严重。
萧十一郎已将嘴里咀嚼的药草吐了出来,敷在她的伤口上,她心里也不知是羞恼,还是感激。
她只觉这药冰冰凉凉的,舒服极了。
萧十一郎又在衣服上撕下块布条,放到水里煮了煮,再将水拧干,用树枝挑着送给沈璧君,道:“你也许从来没有包扎过伤口,幸好这还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你总该做得到。
” 这次他话未说完,头已转了过去。
沈璧君望着他的高大背影,她实在愈来愈不了解这奇怪的人了。
这人看来是那么粗野,但做事却又如此细心;这人说话虽然又尖锐、又刻薄,但她也知道他绝没有伤害她的意思。
他明明是个好人。
奇怪的是,他为什么偏偏要教人觉得他不是个好人呢? 萧十一郎又哼起了那首歌,歌声仍是那么苍凉、那么寂寞,你若看到他那张充满了热情与魔力的脸,就会觉得他实在是个很寂寞的人。
沈璧君暗中叹了口气,柔声道:“谢谢你,我现在已觉得好多了。
” 萧十一郎道:“哦?” 沈璧君笑道:“想不到你的医道也如此高明,我幸亏遇见了你。
” 萧十一郎道:“我根本不懂得什么医道,只不过懂得要怎么才能活下去,每个人都要活下去的,是不是?” 沈璧君慢慢地点了点头,叹道:“我现在才知道,除非在万不得已的时候,否则没有人会想死的。
” 萧十一郎道:“非但人要活下去,野兽也要活下去,野兽虽不懂得什么医道,但它们受了伤的时候,也会去找些药草来治伤,再找个地方躲起来。
” 沈璧君道:“真有这种事?” 萧十一郎道:“我曾经看到过一匹狼,被山猫咬伤后,竟逃到一个沼泽中去,那时我还以为它是在找自己的坟墓。
” 沈璧君道:“它难道不是?” 萧十一郎笑了笑,道:“它在那沼泽中躺了两天,就又活了,原来它早已知道有许多药草腐烂在那沼泽里,它早已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
” 沈璧君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笑容,似乎只有在谈到野兽时,他才会笑。
他甚至根本不愿意谈起人。
萧十一郎还在笑着,笑容却已有些凄凉,慢慢地接着道:“其实人也和野兽一样,若没有别人照顾,就只好自己照顾自己了。
” 人真的也和野兽一样么? 若是在一两天之前,沈璧君听到这种话,一定会认为说话的人是个疯子;但现在,她却已忽然能体会这句话中的凄凉辛酸之意。
她这一生中,时时刻刻都有人在陪伴着她,照顾着她,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寂寞与孤独竟是如此可怕。
沈璧君渐渐已觉得这人一点也不可怕了,非但不可怕,甚至还有些可怜,她忍不住想对这人知道得更多些。
人们对他们不了解的人,总是会生出一种特别强烈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往往又会引起许多种别的感情。
沈璧君试探着问道:“这地方就是你的家?” 萧十一郎道:“最近我常常住在这里。
” 沈璧君道:“以前呢?” 萧十一郎道:“以前的事我已全都忘了,以后的事我从不去想它。
” 沈璧君道:“你……你难道没有家?” 萧十一郎道:“一个人为什么要有家?流浪天下,四海为家,岂非更愉快得多?” 当一个人说自己宁愿没有家时,往往就表示他想要一个家了,只不过“家”并不只是间屋子,并不是很容易就可建立的——要毁掉却很容易。
沈璧君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道:“每个人迟早都要有个家的,你若是有什么困难,我也许可以帮助你……” 萧十一郎冷冷道:“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困难,只要你肯闭上嘴,就算是帮了我个大忙了。
” 沈璧君又怔住了。
像萧十一郎这样不通情理的人,倒也的确少见得很。
就在这时,突听一阵脚步声响,两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这破庙里居然还有人会来,更是令人想不到的事。
只见这两人都是相貌堂堂,衣衫华丽,气派都不小,佩刀的人年纪较长,佩剑的看来只有三十左右。
这种人会到这种地方来,就令人奇怪了。
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两人见到沈璧君,面上都露出欣喜之色,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立刻抢步向前,躬身道:“这位可就是连夫人么?” 沈璧君怔了怔,道:“不敢,阁下是……” 那人面带微笑,道:“在下彭鹏飞,与连公子本是故交,那日夫人与连公子大喜之日,在下还曾去叨扰过一杯喜酒。
” 沈璧君道:“可是人称‘万胜金刀’的彭大侠?” 彭鹏飞笑得更得意,道:“贱名何足挂齿,这‘万胜金刀’四字,更是万万不敢当的。
” 另一人锦衣佩剑,长身玉立,看来像是风采翩翩的贵公子。
武林中,这样的人才,倒也不多。
此时此地,沈璧君能见到自己丈夫的朋友,自然是开心得很,面上已露出了微笑,道:“却不知这位公子高姓大名?” 彭鹏飞抢着道:“这位就是‘芙蓉剑客’柳三爷的长公子柳永南,江湖人称‘玉面剑客’,与连公子也曾有过数面之交。
” 沈璧君嫣然道:“原来是柳公子,多日未曾去问三爷的安,不知他老人家气喘的旧疾已大好了么?” 柳永南躬身道:“托夫人的福,近来已好得多了。
” 沈璧君道:“两位请恕我伤病在身,不能全礼。
” 柳永南道:“不敢。
” 彭鹏飞道:“此间非谈话之处,在下等已在外面准备好一顶软轿,就请夫人移驾回庄吧。
” 两人俱是言语斯文,彬彬有礼。
沈璧君见到他们,好像忽然又回到自己的世界了,再也用不着受别人的欺负,受别人的气。
她似乎已忘了萧十一郎的存在。
彭鹏飞招了招手,门外立刻就有两个很健壮的青衣妇人,抬着顶很干净的软兜小轿走了进来。
沈璧君嫣然道:“两位准备得真周到,真麻烦你们了。
” 柳永南躬身道:“连公子终日为武林同道奔走,在下等为夫人略效微劳,也是应该的。
” 彭鹏飞道:“如此就请夫人上轿。
” 突听萧十一郎道:“等一等。
” 彭鹏飞瞪了他一眼,冷冷道:“你是什么人?也敢在这里多嘴。
” 萧十一郎道:“我说我是‘中州大侠’欧阳九,你信不信?” 彭鹏飞冷笑道:“凭你只怕还不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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