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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1/3)

吃完早餐,洛言笙就处理起章鱼爪,两米长,水桶粗的章鱼爪被切成细细的丝,或者切成丁,或者切成片。

撒上调料放到石板上烤熟烘干,洛宵想吃的香辣鱿鱼丝也做了不少,翻炒得油红油红的,又洒了些芝麻下去,看起来就诱人。

肚子吃饱的洛宵都忍不住偷吃了几条。

洛言笙也只是笑笑,将香辣油红的零食章鱼丝装进密封袋子里,装了整整两大袋,这么多零食,洛宵眼睛都开心弯了。

两米长的章鱼爪看着十分多,但被烘干失掉水分后,体积骤降,虽然还不少,但已经没那么占位置了。

等一条章鱼爪处理完,小聚落里的人也都领到了他们的异兽肉,这聚落几百人,每人都领到了差不多五斤的分量。

原本是领不到这么多的,但因为洛宵多嘴了一句,洛言笙便一直砍着异兽腿,生生地将那原本只有八只爪的触须硬是多了好几倍。

领到章鱼肉的聚落人都煮起章鱼肉吃了起来,或者跟异能者换更多的普通食物,或者自己吃,他们肚子在洛厨神极品章鱼烧的香味下,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他们在吃早餐,洛言笙已经在想着要给洛宵做什么午餐了。

“哥,我们去河边抓螃蟹抓鱼,我想吃鱼。

” 洛宵兴致勃勃地拿起背篓,弟弟的话洛言笙很少没有不听的,闻言轻笑起来,牵着他的手来到河边。

河流很大,之前杀章鱼时弄出来的浑水已经流掉,河流又变得很清澈干净,只是两边的被章鱼爪弄出来的巨坑还在。

两人来到浅滩,洛宵看着这干净的河流,有点想洗澡,他可不像洛言笙自带花香,连流汗都带着香味的花王。

他只是个普通人,因为在野外不方便,都已经三天没洗澡了,身上臭臭的,洛言笙没嫌弃他,但洛宵自己有些受不了。

洛言笙也看出了洛宵想洗澡,想了下,便带他来到那有丛林遮掩的地方,用藤蔓支撑起了一个安全的区域,才对他道: “洗吧,我给你把风。

” 洛宵点点头,他便朝外走去,耳力极好的他听到后边传来脱衣服以及入水的声音,耳根子立刻微红了起来。

哗啦哗啦的水声不断传来,他都能想象得出少年在水中是如何清洗身体,如何欢快地游。

白皙的身体,如鱼儿般游…… 洛言笙脸更红了,甩了甩头,不能再想了,不能亵渎少年。

* 洛宵洗得很痛快,又玩了一会儿才上岸。

岸边一棵树垂下枝丫,上面挂着一套干净的衣服,应该是洛言笙又回去小聚落那里拿的衣服,穿好衣服,他拿着脱下的脏衣服擦头发。

出来时看到对着他的洛言笙背,“哥,我洗好了。

” 洛言笙点了头,也没转过身来,朝着前边的浅滩去。

洛宵奇怪,要是按照往常的话,哥哥不是应该过来给他擦头发的吗?而且怎么感觉他耳根子……有点红? 螃蟹河虾等东西都是在河边浅滩上抓的。

洛言笙拿着草藤编织而成的篓子,升腾起的藤蔓对这些东西一抓一个准,看得洛宵也兴致勃勃也要脱鞋下河抓。

“别下来,当心被伤到了。

” 洛言笙脸上的不自在已经消散了很多,看到贪玩的弟弟,也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

“我不抓螃蟹,我就捡这些河蚌跟田螺。

” 洛宵光着脚下来了,浅滩上的河水不深,只淹到了膝盖,触碰着冰凉的水,洛宵玩性大发,他也不去抓那些龙虾大小的河虾,那虾头的刺一看就很危险,他才不自讨苦吃呢。

弯着腰去捡那些河蚌跟螺,河蚌有大有小,他专门挑大的捡,一巴掌大的河蚌捡了好几个。

这河被章鱼异兽霸占着,很少有人敢下河,因此这些基因突变的河鲜不仅多,个个还都非常肥大,洛宵捡得可欢快了。

洛言笙轻笑,捡起一个河蚌对他笑道:“宵宵,你捡的这些都太老了,肉质不太好,这种的才好。

” 洛宵看了那小巴掌大的河蚌一眼,又掰开了自己捡的河蚌扯出蚌肉,果然很韧,一看就不好嚼,他就全倒了自己捡的,重新弯腰捡,又想起以前吃过的这些东西,这些蚌用酱葱辣椒腌制后,咸咸的,带着辣味,配粥可好吃了。

他道:“哥,你腌醉蟹的时候,也把这些河蚌也酱腌了吧,配粥最好吃了。

” 洛言笙点头,看着少年踩在水里的脚,又白又嫩,带着肉粉色的指甲宛如尖尖的蔷薇花苞,让人一看就想把玩它。

真好看。

少年玩水玩得不亦乐乎,这活泼的样子,洛言笙嘴角轻笑,眼底柔意无限。

“好大的鲶鱼,哥,快抓住它。

” 一条手臂长的鲶鱼从洛宵脚边游过,洛宵眼疾手快的去抓它,但鱼太滑抓不住,他立刻求助哥哥,下一刻,一条细小的绿色根须从水里瞬间出现刺中了那鱼。

洛言笙提起草根,将鱼带起来,那鱼还在疯甩着尾巴挣扎,水滴甩到两人身上,洛言笙皱眉,修长的手指在鱼头上一弹,鱼立刻就没了动静。

看着手中的鱼,跟娄里的各类河鲜,他对洛宵道:“这么多河鲜,中午给你做火锅吧。

” 洛宵开心地点头,他最喜欢火锅了。

于是,在小聚落里所有人都吃完美味又珍贵的异兽肉早餐兼午餐的时候,洛大神的厨艺又出来摧残他们了。

众人无语又羡慕地看着那清瘦的俊美男子,用那他弹钢琴的手为洛宵做着午餐,那温柔的贤淑样,跟早上的画面相比太具有冲击力。

要不是见识到了他力战章鱼异兽的超强实力,将那章鱼异兽杀得死不瞑目的场景,眼前的清瘦男子简直跟个弱鸡小白脸一样。

修长的手宛如动手术般将鱼分尸,小巧看不出材质的刀上下一划,那手臂长的鱼身就被切下了厚厚的两片,然后那刀速快得看不清,一阵眼花缭乱后,粘板上就只剩下一片片切得整齐又均匀的晶莹鱼肉。

虾去头去壳,因为太大不容易吃,他还细心地分成了三段,装在一个碟里。

小刀撬开河蚌,将里边的蚌肉取出洗干净放在碟上,拳头大小的田螺直接挑出螺肉,切掉螺尾上的内脏,洗净后切成两块放好。

还有洗干净还滴着水的蔬菜,青翠欲滴,大概是大佬刚刚催种出来的。

汤底是三鲜汤,用葱,鲜菇,姜片煮的。

他本想放辣椒下去的,但洛宵说蘸料弄辣些就好,汤底别放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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