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远处望去,连绵起伏的山峦之中,时不时传来野兽一声高过一声被饥饿折磨的咆哮,闹的人心绪不宁。夏日清晨叽叽喳喳闹腾个不停的鸟儿,到了冬天,脑袋蜷缩在厚厚的羽毛下,躲在干草堆里,树洞之中,眨巴着黑漆漆的小眼珠,看着冬日里没有色彩的景色,一片茫然,感慨着鸟生的不易。 乌鸦倒是不吝啬他独特的嗓音,这家伙最不怕人,还特别爱显摆。因为别的鸟吃谷子,它像是一个贵族一样——吃肉。吃肉就要有吃肉的气度和胆魄,就算是最冷的日子里,它也会像是一个站在供宫殿的高台上威风凛凛的国君,穿着一身玄色的袍子,居高临下,时不时的来那么一嗓子,似乎想要突出自己的优越感。但是回应他们骄傲的叫声的往往不是臣民们热烈的欢呼,而是恼怒的人们用石头的回击,引起这位大老爷老大不满,骂骂咧咧的飞走了。 败兴的乌鸦总是将山村的宁静打破,显得很突兀,还能勾起人心头无比的厌烦。荣登为冬日里最不受欢迎的动物。 没有人会想到吃乌鸦,首先这玩意很不吉利,一身黑,长相忒丧气,还专吃腐肉,就会给人种感觉,似乎这种鸟的肉如同腐肉一般腥臭,同时还带有无数的瘟疫病毒。 大地一片萧索,阳光也毫无生气的干冷。 在蒙山边上有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山村,村
因父不详,还碍了天下第一尊者的眼,木澍濡茕茕孑立,最后被师兄们迫害关进秘境。 没想到秘境里的上古凶兽都是小可爱,这里还联通了科技高度发达的星际。 呆萌全能小机器人满地跑,种田养花盖房子。 外凶内萌小凶兽层出不穷,蹭饭送宝打坏蛋。 还有星际光粒子、中原子、超高音武器护身。 木澍濡不但没死,还过上了神仙日子。 星际大佬所在荒星一棵草都活不了? 养的小花刚成小妖正调皮,正适合开垦荒星。 星际人民/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新手妈妈里沙子,被选为了一名陪审员,接受审判的是一名杀害幼女的恶母。随着庭审的深入,里沙子却发现被告和自己是如此相似 为了育儿放弃职业生涯,却因此失去了最后一点属于自己的空间;再多的辛苦都被认为是理所应当,丈夫帮忙再少都会被外界赞扬;育儿中有无数的疑问和困难,却只会被敷衍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 里沙子开始怀疑:是不是每个母亲,都有可能因为这些遭遇,变为被告席上的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