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小米(纪伟娜) 更新时间:2025-07-09 11:31:54
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忠诚的友情,也有最蚀骨的背叛;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传奇的爱情,也有最残忍的别离;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光荣的梦想最坚持的奋斗,也有最脆弱的放弃。个头矮小、相貌平凡的女生艾天涯、略有些结巴的美女叶灵、被乞丐收养的孤儿海南岛、父亲自小杳无音讯的胡巴,这四个被同学们或孤立或遗忘的少年成为了情比金坚的好朋友。冷面少年顾朗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艾天涯、叶灵这对好朋友也同时喜欢上了他,机缘巧合之下,叶灵最后成了顾朗的女朋友。家庭的突然变故改变了顾朗的生活轨迹,他在父亲的强迫之下离开了这座城市,在他偷偷返回学校看望叶灵的时候,获悉了叶灵的一个惊天秘密。之后的发展超出了所乐小米为什么不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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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城之友谊篇 他们说,每个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小孩,他或者她的第一声啼哭,不外乎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循着多年前的某个婴孩的那声啼哭而来;要么,是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另外的婴孩的第一声啼哭,循着他或者她的这声啼哭而来。 于是,茫茫红尘,缘份注定她们或者他们会遇见。 从此,他们属于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圈子的小孩。然后,如此机缘凑巧,他们就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伙伴、最铁血的朋友,拥有不是手足却胜似手足的感情,以及最坚不可破的友谊。 朋友,是那种在第一声啼哭下,就注定会走在一起的人。 这也是《青城》这个故事里面,最深最绵长的一条线,就仿佛是我们手中的那条横贯了掌心的生命线一样。 我始终信仰这种鉴定而有力的情谊。尽管,在尘嚣甚上的城市里,不断地有人被出卖,被伤害。就好像有的人,信仰佛祖,尽管佛祖高高在上,冷眼不见人生的悲欢。 信仰,有时与真正的现实无关。 《青城》里的胡巴,我想,他应该是最信仰友情的那个。 这种信仰来自那个叫海南岛的男孩,他是胡巴的老大,也是少年时代“友情四人帮”的老大。痞痞的样子,零乱的鸟窝头,凤眼狭长美颜无双,在故事里,他应该是仅次于江寒和顾朗,被大家
文案一: 穿越了,变年轻变漂亮? 林雨薇:呵呵,想得挺美。 穿成有钱有权的世家贵女或公主? 林雨薇:呵呵,大白天做什么梦。 有个富二代或者富一代男朋友或老公? 林雨薇:呵呵,还没睡醒吧。 文案二: 应届毕业生林雨薇某天搬了块砖回家, 然而她发现这块砖竟然另有乾坤! 有个小空间也就罢了, 居然还隔段时间就带着她穿越。 可是为什么每次都穿成老太太? 而且都是苦逼的开始? 六零饥荒、抄家流放、末/
蓝小鹊发现自己是一本书里的炮灰女配,同桌是会黑化的深情男配。 总有一天,同桌会因为失去女主而投放病毒,毁灭地球,导致蓝小鹊全家死无全尸。 这可不太妙! 为了拯救地球和自己,蓝小鹊天天热情洋溢活力四射,给同桌传递正能量思想,为他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甚至帮他疯狂追求女主,助他实现各种愿望。 但不知道为什么,同桌还是黑化了! 蓝小鹊欲哭无泪:我再也不对着你念八荣八耻了,你先松手好不好。 晏改/
这是一部全景式反映我国当代改革生活的作品,作品以经济欠发达的平川地区为切入口,以一千多万人民摆脱贫穷落后的经济大建设为主线,在两万八千平方公里土地上,在上至省委,下至基层的广阔视野里,展开了一幕幕悲壮而震撼人心的现代生活画卷。市委书记吴明雄押上身家性命投身改革事业,在明枪暗箭和风风雨雨中为一座中心城市的美好明天艰苦地奋斗着 /
美人骨,世间罕见。 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 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里,有个人带着两世的记忆,深爱着你。多幸福。 时宜对周生辰就是如此。 而他,却早已忘记她。 /
陈檬穿书了,穿越到了七零年代的山沟沟里,成了陈小军媳妇肚子里面的小豆丁。 山里下了一场大雨,陈小军在洪水中被冲走,人人都说小军媳妇肚子里的合该是个灾星要克死全家, 谁知道小军媳妇生了个闺女,重男轻女的婆婆变了,抱着小孙女稀罕得不行。 从此以后福星高照,家里好运连连,日子过的美滋滋。 大河村的村民都知道,那是因为陈家来了个福娃娃。 都说阿檬是个灾星,还没出生爹就下落不明,奶奶又是个重男轻女的/
浊杯酒,种风情 照无眠,意难平 一杯一快意,一曲一温柔 敬你一杯血性豪情 大好头颅,不过一刀碎之。一部独特的武侠经典作者用传统的笔法,写出反传统的情感和意识当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祝嫣红遇上这个潇洒不拘的浪子,她突然明白,自己一生中最想要的,始终还是没有得到。尽管她衣食不愁、呼奴使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