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哈哈的小刀 更新时间:2025-07-08 07:54:46
五年前那个闷热的夜晚,谢恒练舞回来,撩起衣摆擦额头上的汗,一抬头就看到的穿着宽大白衬衫的冷淡男人正看着他。 沈莫似是漫不经心地夸赞:少年好腰啊。 于是天雷勾地火,事后,沈莫悔不当初。 五年后,沈莫的新书签售会上,合作方请来了一位偶像明星 那人摘下墨镜,对他粲然一笑:哥哥,还记得我吗? 沈莫的手摸到后背往下轻轻按了按腰,他见了这人,腰疼的尤其厉害。 粉丝每每评论谢恒的微博,问到感情生活时,谢恒都会回复:正在追求中。 并且@了沈莫。 沈莫被爆出择偶标准:必须有两年以上X经验。 一直以来追不到沈莫的谢恒以#谢恒技术不好#上了热搜。 谢恒黑着一张脸:哥哥,我技术不好吗? 沈莫:别听他们瞎说,不爱哈哈的小刀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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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的“附庸”酒吧一到晚上便热闹非凡,除却地理位置的优渥和背后大佬的关系之外,这个酒吧有A市最着名的“EFLY”乐队驻唱,而“EFLY”的前主唱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一炮而红进了娱乐圈,种种原因造就了“附庸”在周围一众酒吧中不可撼动的地位。 “EFLY”的新主唱贺吉一改往日的摇滚范,换了首九十年代深情款款的粤语情歌。 贺吉长得不错,年轻的小帅哥肤白帅气大长腿,无论看谁那双眼睛总是一副深情的样子,台下女观众挥舞着荧光棒喊得撕心裂肺,而贺吉的眼睛却一直盯着酒吧角落里的人。 男人双腿交叠歪靠在在沙发里,白衬衣亚麻裤,一副休闲打扮,脸上戴了副金丝边的眼镜,面目儒雅俊朗。 而他手里捧着本书,只看样子,像是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一股子慵懒的书卷气扑面而来。 在酒吧里看书,算是独树一帜,但是似乎也没有什么违和感,仿佛本来就如此。 贺吉的情歌唱到一半,拍拍话筒,开始表白。 “今天这首歌是送给一个对于我而言非常重要的人,我喜欢他喜欢了很久,虽然现在还没有接受我,但是我相信金石所致精诚为开,他早晚有一天会接受我的。” 台下一片欢呼雀跃,开始左右张望着找人。
我是大佬找来的白月光替身。 清晨,大佬结束了晨练,在窗边抽着事后烟,迷离地看着我:你不是他。 我内心疯狂点头。 中午,大佬带我去他名下的商场逛街,逛到一半白月光来电,他不顾我的颜面转身就走,只留下我,和保镖手里拎着的几十个大牌纸袋。 傍晚,大佬开着游艇,在夕阳下的海面上思念心爱的人,看也不看我一眼,而我孤零零地坐在豪华的船舱里,独享82年的老酒,尝着刚捞上来的极品大龙虾,啊,这是孤独的味道/
这一片校区有两大传说。 一是附中校霸裴允,一挑十毫发无损的事迹流传甚广。 二是三中校草秦昼,家境贫寒,体弱多病,一学期有半学期请病假。 高二开学的时候,裴允转学了,两大传说成了同桌。 刚开始,同班同学都害怕裴允欺负校草,后来,他们眼睁睁看着裴允不知哪来的自信,非要教秦昼学习。 秦昼:你的月考才考了250分。 裴允:分数并不能衡量一切,我要传授给你的是人生经验。 *** 裴允在高二那年被安排/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终有一天,不是我容不下这个世界,而是这个世界再也没资格容得下我! 世间一切,自有其法则! 规章、法则、制度,即道,即天道! 天道主杀! 修为划分:炼气、化神、返虚、合道。 /
现代高知女穿到女尊懦弱侯身上,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理念,坚决将三好(吃好,喝好,睡好)贯彻到底。 活了两辈子都不知爱为何物的人,偏一来就有了个未婚夫,这未婚夫跟自己隔心不说,家里还有个时时刻刻想谋害她的大姑姐,退婚,坚决退婚,小命重要。 好不容易有了个心上人,一个两个却都要来碍事,寡夫怎么了,吃你家大米,喝你家汤了,头可断,血可流,爱情坚决不能抛。 混朝堂,斗皇女,破阴谋,杀小人,千帆过尽,/
文理分科后,林窕的同桌是十中赫赫有名的大佬江延。 十中人人皆知,大佬江延乖戾嚣张,视女生如洪水猛兽。 林窕深谙此理,对大佬避之不及。 谁知道过了不久,还是有人暗地里传出江延喜欢她的传闻。 林窕为证清白,彻查传闻之人,可惜无功而返。 迫于无奈,她只好当着江延的面痛斥此人:这太不像话了!要是让我抓到这人!我一定 话还未说完,江延突然打断她:一定怎样? 林窕义愤填膺:我一定弄死他!!! 江延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