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哥谭南部,临近海港的郊外。 这里是上世纪的老钢铁工业基地,随着时代的不息向前,城市中心北移,现在这里已经破败多年,只剩下一幢幢老式风格的公寓楼,被零星的灯光点缀,安静诉说着那段曾经被钢铁工人们用血汗浇灌出的繁荣。 正如其经济地位一样,这里的建筑也像被遗忘在了时间里,搭配着黑漆漆的夜幕,和年久失修的滴水石兽——破败肃杀,密集逼仄、让人既压抑又紧张。 虽然哥谭市政府一直拒绝承认,然而这片区域早就被哥谭市民一致默认为贫民窟。 所以哥谭市民们还一致同意的另一件事,便更好理解了,即:在深夜时分还来这片贫民窟的人,不是打算抢劫……well,就是打算被抢,怪不得别人。 因此,这里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哥谭义警和各路歹徒们的主要战场之一。 可就算早就对黑暗骑士见怪不怪的贫民窟居民,也会被今天的阵仗惊动——几乎所有叫得出名字的哥谭义警们,都一起出动了?! 蝙蝠侠(当然!),夜翼(从布鲁德海文赶回来的?),红罗宾,罗宾,蝙蝠女孩,带披风的没带披风的,一个个从楼顶依次呼啸而过。 这是出了什么大案子啊?没听说哪里失火了啊? 贫民窟居民表示既兴奋又紧张,要不是因为这个片区治安最乱,他们早就
杏花林中初遇时,她尚是不谙世事的小郡主,而他是先帝最宠爱的皇子,关外扫荡敌寇, 功高盖主,却为新帝所忌,远贬他方。 彼时他尚无意竞逐天下,她却因家恨国仇,以温柔之乡为陷阱,以缱绻之爱为利刃,狠狠将他推上叛君叛国之路。 三年后重逢,他已是雄踞一方的霸主,手攥长剑欲直取天下。而她是落魄琴师,一无所有。 皇权霸业,永嘉混乱金戈铁马,漫漫征途,人命如草芥,爱恨亦浮云。 爱别离、求不得、生死两隔,她/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穆温烟自幼生的娇妍粉润,长大后更是妩媚妖娆,十四岁入宫为后,深得皇帝宠爱,有关妖后的传言肆起。 然而 这一切只是假象。 一天,穆温烟一脚路滑,不小心撞坏了脑袋,一觉醒来,只有三岁半孩子的神智。 于是,后宫的画风变成了这样: 皇后可怜巴巴的揪着帝王龙袍,嘤嘤嘤,淑妃不让我吃桂花糕,她坏! 以前的皇后稳重冷静,对待后宫妃嫔表面上大度容忍,与皇帝相敬如宾。 现在的皇后娇娇滴滴,每晚都抱着皇帝不撒/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