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在穷山沟里侍候一个有手有脚却懒得不像话的老头子十几年,好不容易等到他愿意放自己出山,没想到仍然是侍候人的活。难道自己天生就是做奴才的命? 保镖?说通俗点儿就是男保姆。在主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要用身体挡子弹的傻瓜差事。 也不知道燕京哪家的大小姐要招自己过去当保镖,不怕折寿吗? 正值九月,是各大高校的学生返校高峰期。叶秋乘坐的这列开往燕京的列车上塞满了前往燕京读书的学子。 “你是什么学校的?”对面的一个眼镜男满脸笑意地问坐在叶秋里边靠窗的长发女孩儿。 “水木大学。”女孩儿含羞地答着。刚刚脱离高中时的青涩,出门遇到男生搭讪还有些放不开。 “啊,真的?我是水木大学信息管理系的。大家都从一个城市过来读书,而且同读一所大学,也算是种缘分。有时间的话出来坐坐。听说大学里都有老乡会呢。”眼镜男笑呵呵地说道,话语里有些讨好的成份。 不过身边的长发女孩儿也着实漂亮,虽然衣着打扮和大城市的女孩儿相比较有些保守,但一张小脸倒是清秀如水。身材高挑,气质也不错。吸引些花花草草很正常。 “嗯。”女孩儿点点头。 眼镜男见女孩儿没有说话的兴趣,就把视线转移到了同样年轻的叶秋身上,准备从他身上迂回来吸
1. 秦楼从小就像个疯子,人人畏怕。只有一个人不怕,还帮他关住了心底的魔鬼。 后来女孩儿成了秦楼的初恋。 再后来,女孩儿死了。 秦楼更疯得无法无天。 直到一个和初恋神似的女人出现。 2. 秦情自从做了秦楼助理,每天工作以外还要应付嘲讽三千遍: 秦总只是把你当替身。 你根本不知道秦楼有多爱宋书,比起宋书,你什么都不算! 给别人当替身啊,你真可怜。 秦情配合得很,每每低垂着眼,泫然欲泣。 没关/
绝世强者、一代丹帝凌寒为追求成神之路而殒落,万年后携《不灭天经》重生于同名少年,从此风云涌动,与当世无数天才争锋,重启传奇之路,万古诸天我最强! /
叶卿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成了书中那个不受宠皇后。她只想仰天大笑三声,按照剧情发展,她只需要每天混吃混喝,边嗑瓜子边看男女主和皇帝那个苦情男配虐恋情深,苟到最后一章圆满撒花就行了。 然鹅 叶卿接手之后,就发现剧情它崩了! 兄长官职一路飙升是肿么回事?再这样下去是要被猜忌灭族的啊! 皇帝你不去你朱砂痣那里,天天往她宫殿里挤作甚?她已经看到妃嫔们要和她宫斗到底的小眼神了! 好在太后娘娘依然喜欢她/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