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场休息时,双方的比分是高一(1)班1-5落后高一(3)班4个球。 要知道,他们打的仅仅只是小场,总共60分钟的比赛时间而已。 半场30分钟的时间就被对方灌了5个球,自己班却只进了一个球,高一(1)班的同学们颇为恼火。 特别是守门员耿阳,更是对一个本班前锋质问道:“卢文斌,你到底会不会踢前锋啊?不行的话你来守门,我去打前锋!” 卢文斌,就是本书的主角了。 他父亲是个老球迷,所以他从小就爱踢足球。上了高中后,班长一喊组建足球队他就积极响应,并且报了前锋的位置。 不过,他打前锋并不是他真的很能进球,他只是崇拜巴西前锋罗纳尔多,享受偶尔进个球后的快感和虚荣心罢了! 他希望自己能成为罗纳尔多那样在欧洲顶级联赛和世界杯赛场上进球如麻的超级前锋! 但是,目前来看,他与罗纳尔多的差距,比地球到火星的距离还远。 这不,与高一(3)班的这场友谊赛,打了30分钟后他作为前锋不仅一球未进,还足足浪费了至少三个单刀球和两次绝佳的门前补射机会。
荒名称虽异,因它既是良民裹足之地,也是刀头舐血之辈趋之若鹜的乐土;充满危险,也是机会处处;可以是英雄豪杰死无葬身之所,亦为悍不畏死的人成名立万的舞台。更为各方政权视之为进行秘密外交的理想场所,而无地容身者则以之为避难的安乐窝。在此一刻它或许是乱世中的桃花源,下一刻会变成修罗地狱。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比边荒更可怕,同时又那么可爱。主角燕飞、刘裕、拓跋珪置身于这混乱的时代开始他们人生的舞台,传说/
道途千万里,前任遍仙界。莫恋风月事,长生缘自结。 *正式文案* 问:穿越成不可描述才能升级的女修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答:谢邀,常言道,穿越就是第二次投胎,穿不好就输在了起跑线。题中的设定很多姑娘不喜欢,所以我打算现身说法: 第一,修真界男俊女靓,容颜不老,绝对是颜狗福音;第二,修真人士体质洁净,不会得病,也不会意外怀孕,尽管放心;第三,只有实力够强的人才能享受到以上两点,否则,考虑砍号重/
云织穿成了极漂亮的Omega,差点被人侵犯,幸好被一颜值逆天的Omega救出 好心的Omega正是他曾看过的《极致臣服,变态Alpha狠狠爱》里的清冷美人受 主角受信息素有着绝对的诱惑力,偏偏一张脸清冷倨傲,激起一众变态大佬们疯狂的占有欲 偏执霸总,病娇贵少爷,多情影帝,个个都想将他占为己有 践踏尊严,囚禁折磨,主角受依旧死不服从,最终落得个自毁腺体,跳楼自杀的下场 熟知剧情的云织决定,一/
如果有人说你放的屁臭死人,你一定会很不好意思,有可能的话,或许你也忙加以矢口否认赖掉。如果有人在公开的场合,大声地声明,他要放屁了,最多会引起大家的侧目,甚至于觉得这个人很无聊。若这声明的人是个娇滴滴的女孩子,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就算有人告诉你,也不会有人相信。如果有人说一个屁能真正把人臭死,你一定会立加驳斥从为是胡说八道。这几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却果然发生了,发生在中州武林大豪谢金虎的/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