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啊,”外号“斯芬克斯”的拉蕾萨催促。他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搭上弓弦。 “我想看龙。”鲁尼在他们当中年纪最小,又矮又胖,尚有两岁才成年。“哪怕一眼都好。” 我想萝希搂着我睡觉,佩特心想。他坐在板凳上不安地挪动。到明天早上,女孩就是他的人了。我要带她远离旧镇,穿越狭海,去自由贸易城邦。那里没有学士,没有人会抓他。 艾玛的笑声从头顶的窄窗中传出,夹杂着恩客低沉的嗓门——她乃“羽笔酒樽”最年长的女招待,年过四十,却是体态丰盈,风韵犹存。萝希是她女儿,芳龄十五,刚刚有了月事。艾玛早已宣布,萝希的初夜需花费一枚金龙。佩特费尽心机,才存下九枚银鹿,外加一罐铜星币和零散的铜板,但要叫他存满一枚金币,恐怕比孵出一条真龙更难。 “你生得太迟,看不到龙了,小子,”助理学士阿曼告诉鲁尼。阿曼脖子上挂着一根皮绳,串有白镴、锡、铅和铜的链条,跟大多数助理学士一样,他似乎也认为学徒们肩膀上长的是芜菁,不是脑袋。“最后一头龙在伊耿三世的朝代就死了。” “那是维斯特洛的最后一头龙,”莫兰德强调。 “快扔苹果。”拉蕾萨再度催促。这小子生得标致,人称“斯芬克斯”,深得女招待们的喜爱,连萝希也会偶尔在端酒时
二哈受X狼王攻 杭十七穿越到兽人世界,变成了一只本体为哈士奇的兽人,被一只高大健硕的,外形相似的犬科动物带回部落。 杭十七:遇见了同类了,开心。 后来,杭十七发现事情并不简单,他喜欢拆家搞破坏,咬尾巴转圈圈,讨厌被约束。 部落里的其他兽人却纪律整肃,等级分明。喜欢集体捕猎。而把他捡回来的兽人敖梧,就是这兽人的老大。 同样是二哈,怎么差距那么大呢。杭十七羡慕地盯着敖梧锋利的獠牙和利爪想道。 /
文案: 机场VIP候机室里,屏幕上正在播放钢琴独奏。黑色燕尾服的钢琴家气质卓然,高岭之花一样清冷,贵不可攀。 是单漆白哎!肖邦国际大赛最年轻的金奖得主,见过真人的都说比电视上还帅啊! 那个日剧《交响意中人》的男主原型就是他啊,不过他比男主还高冷啊,满脸都写着别爱我,没结果! 吴羡好瞟了眼屏幕,看见一双修长好看的手在琴键上跃动,灵活得不可思议。她看呆了,手指怎么能这么灵活啊?钢琴家好变态哟!/
文案: 【1】 年末,跨年舞台彩排结束,光影隐去,台下座席漆黑一片。 边梨跟着团队走,途经其他艺人的座位,不小心被绊倒,坐在了一个人的大腿上 她抬眸,撞入一双似笑非笑的黑眸。温热大腿的主人单手撑住脸,语气懒散,投怀送抱,喜欢我啊? 当晚,边梨就被知情人士的爆料送上了热搜。 【2】 年少成名,狂妄不羁,作为界内顶级流量中的顶级,贺云醒从未把谁放在眼里过。 风波解释过后,粉丝都道两人是八竿子打/
主角是一个热爱啪啪啪,一路开无双,车翻所有敌人的纯真少年! /
本文又名《我以为我穿到了修真种田文,其实是复仇少年漫》 桃花落的天才弟子宋凝清本来以为自己的随身法宝是个日记本,只能记录过去发生过的事。 某日在迎来自己的小师弟萧恒后,宋凝清爱他护他,把这只悲情小胖崽努力奶大。本以为这一世就这样,修行,除妖,看着师弟成亲生子,也就是幸福快乐的一生了。 可这本日记本,在萧恒父亲死后,呈现了第一则预言:萧磊云之子萧恒,三百年后,成灭世妖邪。 剑尊宋凝清,灭之。/
程嘉懿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网络小说,不但喜欢看,还喜欢和同桌杜一一讲。 杜一一喜欢看猎奇的故事,也喜欢和同桌讨论真伪。 有一天所有人都得了饿病,要不停地吃。对网络小说套路和猎奇故事烂熟于心的两个人,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异、世界末日。 于是,他们开始了打怪夺宝升级的过程。只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过程会如此艰辛,如此考验人性。 为什么?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