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乐小米(纪伟娜) 更新时间:2025-08-03 09:14:04
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忠诚的友情,也有最蚀骨的背叛;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传奇的爱情,也有最残忍的别离;有这么一座城,那里有最光荣的梦想最坚持的奋斗,也有最脆弱的放弃。个头矮小、相貌平凡的女生艾天涯、略有些结巴的美女叶灵、被乞丐收养的孤儿海南岛、父亲自小杳无音讯的胡巴,这四个被同学们或孤立或遗忘的少年成为了情比金坚的好朋友。冷面少年顾朗是所有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艾天涯、叶灵这对好朋友也同时喜欢上了他,机缘巧合之下,叶灵最后成了顾朗的女朋友。家庭的突然变故改变了顾朗的生活轨迹,他在父亲的强迫之下离开了这座城市,在他偷偷返回学校看望叶灵的时候,获悉了叶灵的一个惊天秘密。之后的发展超出了所仙风盈袖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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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城之友谊篇 他们说,每个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小孩,他或者她的第一声啼哭,不外乎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循着多年前的某个婴孩的那声啼哭而来;要么,是在不久的将来,会有另外的婴孩的第一声啼哭,循着他或者她的这声啼哭而来。 于是,茫茫红尘,缘份注定她们或者他们会遇见。 从此,他们属于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圈子的小孩。然后,如此机缘凑巧,他们就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伙伴、最铁血的朋友,拥有不是手足却胜似手足的感情,以及最坚不可破的友谊。 朋友,是那种在第一声啼哭下,就注定会走在一起的人。 这也是《青城》这个故事里面,最深最绵长的一条线,就仿佛是我们手中的那条横贯了掌心的生命线一样。 我始终信仰这种鉴定而有力的情谊。尽管,在尘嚣甚上的城市里,不断地有人被出卖,被伤害。就好像有的人,信仰佛祖,尽管佛祖高高在上,冷眼不见人生的悲欢。 信仰,有时与真正的现实无关。 《青城》里的胡巴,我想,他应该是最信仰友情的那个。 这种信仰来自那个叫海南岛的男孩,他是胡巴的老大,也是少年时代“友情四人帮”的老大。痞痞的样子,零乱的鸟窝头,凤眼狭长美颜无双,在故事里,他应该是仅次于江寒和顾朗,被大家
养O日记 某位帅哥医生连做了18小时的手术猝死在手术台上,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一个alpha身上。 床边趴着一只可怜兮兮的omega,见到他醒来,一张小脸简直是白上加白! 蒋云书:我以前对你很不好? 白糖哆哆嗦嗦,不敢说话。 蒋云书: 蒋云书:以后不会了。 蒋云书发现白糖身上布满淤青,左臂还有骨裂。 蒋云书:我以前打你? 白糖脸色惨白,呜咽道:没有 蒋云书: 蒋云书:以后不会了。 蒋云书发现/
文案一: 穿越了,变年轻变漂亮? 林雨薇:呵呵,想得挺美。 穿成有钱有权的世家贵女或公主? 林雨薇:呵呵,大白天做什么梦。 有个富二代或者富一代男朋友或老公? 林雨薇:呵呵,还没睡醒吧。 文案二: 应届毕业生林雨薇某天搬了块砖回家, 然而她发现这块砖竟然另有乾坤! 有个小空间也就罢了, 居然还隔段时间就带着她穿越。 可是为什么每次都穿成老太太? 而且都是苦逼的开始? 六零饥荒、抄家流放、末/
沈宁馨毕业后进了家企业,做了一名实习生。 公司里氛围不错,工作也比较清闲,同事们都很照顾她,除了那个成天黑着脸,没有一点人情味的冰山老板。 这个方案不合格,重新改。 你这单子做的是怎么回事,我之前告诉过你几遍了? 今天要是再做不完,晚上就别想走了。 沈宁馨感觉自己上辈子绝对作了孽,所以才会摊上这么个一点都不可爱的上司。 直到有一天她偶然发现了上司的微博小号。 今天大家下班后聚餐没带我,我好/
云子宿什么都好,乖巧老实,任人宰割,花瓶一个。 就有一点:吃得太多。 家里人算计完了他父母的遗产,就把他打包嫁给了韩家那位阴气沉沉、克妻克亲、三年必死的韩大少。 别人见了韩大少恨不得绕着走,只有云子宿,他第一次见到韩大少眼睛就亮了。 这人身上有他最喜欢的诱人香气! 饿了三百多年的云子宿终于能吃饱了,为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他决定帮对方活得久一点。 结果他帮着帮着却发现对方活过的时间好像比他还/
因心脏病去世的颜修玉,穿到了自己死前看过的一本书,成为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反派大BOSS。 当他看着床边将来会置自己于死地,让自己五马分尸的反派大徒弟跪倒在他的床下颜修玉瑟瑟发抖。 秉承着生命至上的他只想要远离慕容墨,不想要卷入到剧情当中, 只是看着被其他人欺负得伤痕累累的那个人,心里面的隐秘的善念终究不忍心。 他收慕容墨入门中,教他所学,救他于水火之中,哪料徒弟对他竟然起了那种心思! 关键/
喝酒、抽烟、烫头的不良大佬睦月突然接手了平行世界里自己亲生的崽。 崽的数量X7.正好一串葫芦娃! 重点是:【敲黑板】七个崽的爹他不是一个人。 无奈之下,不良大佬只能接受时之政府招聘,给自家崽崽寻几个保姆。 大崽崽交给粟田口。 二崽崽交给左文字。 三崽崽交给三条家 睦月喝茶望天:我真是个机智的婶婶(麻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