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优秀的古典长篇小说《红楼梦》应该有一种最理想的本子,它应该最接近曹雪芹原稿(当然只能是前八十回文字),同时又语言通顺,不悖情理,便于阅读,最少讹误。要能做到这样,绝非易事。 曹雪芹是既幸运又不幸的。家道的败落,生活的困厄,倒是他的幸运,正因为他“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故述往事,见来者”(司马迁《报任安书》),才激发起他的创作热情,不然,世上也就不会有一部《红楼梦》了。他的最大不幸乃是他花了十年辛苦,呕心沥血地写成的“百余回大书”,居然散佚了后半部,仅止于八十回而成了残稿。如果是天不假年,未能有足够时间让他写完这部杰作倒也罢了,然而事实又并非如此。早在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雪芹才三十岁时,这部书稿已经“披阅(实即撰写,因其假托小说为石头所记,故谓)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除了个别地方尚缺诗待补、个别章回还须考虑再分开和加拟回目外,全书包括最后一回《警幻情榜》在内,都已写完,交其亲友们加批、誊清,而脂砚斋也已对它作了“重评”。使这部巨著成为残稿的完全是最平淡无奇的偶然原因,所以才是真正的不幸。 我们从脂评中知道,乾隆二十一年(即甲戌后两年的丙子,1756)
霁摘星在无数次转生中,按部就班地做气运之子的工具人。 突然有一天,他想活得久一点。 星际世界 有幸和三殿下达到99%的基因适配度,平步青云的第一步,就是让皇室将他塞入帝国学院借读,好镶金。 天骄们对其不学无术十分鄙夷,直到有日他们发现,这个借读生论文比他们多写十页纸,课题习惯用三种方法解答,随堂测永远最高分。 于是等三殿下宣布心爱之人另有所属,众天骄振奋:真的?那我可以追求霁首席了吗? 修/
一睁眼,姜意眠失去所有记忆,身处恐怖游戏。 完成副本,我将为您实现所有愿望。 系统附在耳边,如是说着。 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生硬的温柔,如邪恶之物对人类拙劣的模仿。 * 【听见死神的声音】 连环杀人案凶手的日记: 她好可爱。 今天触摸到她了。 今天和她单独相处,还亲了她。 好喜欢她,好想永远拥有她。 【诸神之子】 神的诅咒:以生命为代价,所有具有智慧的生物都将无法抗拒地贪慕神的光辉。 /
她问,不当女配可以吗? 系统说,【不可以,因为这是女配逆袭系统。】 方云大怒,男主、女主,个个自带金手指,我啥都木有!逆袭什么啊逆袭! 系统娇羞地表示,【你有我啊】 方云继续怒,你有啥用啊!啥忙也帮不上! 系统立刻回答,【我有温馨小提示哦。】 无奈的方云破罐子破摔地表示,我是女配又怎样!我就要用一腔热血斗败你们这些金手指! /
虚假的反派:杀人放火谋害主角 真正的反派:热爱核平是主角的好师姐 再具体点,用两个字概括言曦 言曦看着自己身前的三个分属于三本龙傲天小说的男主们,三个人在她这里的名字:万剑穿心,碎尸万段,魂飞魄散。 嗯,自己未来死的很惨 言曦:不如我先下手为强? 某筋脉尽断的前天才:我会被侮辱,会被打骂,但是我要忍莫欺少年穷? 被下毒虐待的小可怜:果然根本没有人会在意我的死活 被迫入魔的废人:我如今这样,/
美食博主罗似锦一朝醒来发现胎穿成架空世界八零年人口众多的罗家小可怜。 重男轻女!? 不存在的! 锦鲤运气护身,空间灵泉加持,妥妥的活成了罗家村人们心目中的小福宝。 福宝,跟婶子下地。 一亩地种出了三千斤。 福宝,跟大叔上山! 上山打猎的五个大叔一人扛一头野猪凯旋而归。 罗似锦所过之处,阴天云散,雨天雨停,母鸡一天下两个鸡蛋,兔子直接撞树,鱼虾成往怀里蹦,谁不说罗家出了个福气包。 陆铎暗戳戳/
在孤儿院待了两年,自以为是野生小雀的然然被亲生父母找回。 原来他是裴家遗落在外的小少爷。 父亲是帝国亲王。母亲是首富之子,帝国第一美人。 他并非什么小麻雀,而是除了母亲外,帝国仅剩的小凤凰。 小然然模样可爱,头顶一撮小呆毛,拖着长长的鸟尾巴,说话声音软软糯糯,又奶又甜。 他一回去就得到全家人的喜欢,从小野鸟变成了小宝贝。 但作为天生体质娇贵的小凤凰宝宝,他太瘦弱,又胆小内向。 声音重点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