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榴兔 更新时间:2025-07-22 09:58:07
【文案太难写了】 孟夏穿书了,穿成书中男主白月光的替身,是个命运凄惨的金丝雀 为了改变命运,回忆剧情后孟夏决定抱紧男主的白月光,书中反转最大的大佬 宁清宛此人又美又飒,说到姬圈天菜总少不了她。 某天同她七分像的小姑娘捧着一堆她的应援物怯生生地问她,老老公谈恋爱么。 宁清宛看着面前满面绯红的小丫头,忍不住逗她,你叫我什么? 【小剧场太甜了】 明星与素人的恋爱观察秀有幸遇见你开播了,竟然请到了宁清宛 粉丝拒绝捆绑CP,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却发现老公总在撩另一个同她七分像的女嘉宾,男嘉宾活成了背景板。 网友提问:是我腐眼看人姬么,怎么配一脸 匿名网友回复:谢邀【图片】 照片里宁清宛捧着人家的小《被男主的白月光撩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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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用纸巾擦拭着额头上的汗珠,水灵灵的杏眼看向身侧的女孩问道:“蚊子,我们在这儿真的能蹲到宛宛老公么?” 等了几个小时的她都快被烈日烤熟了,离烤肉的距离就差一撮孜然… 外号叫“蚊子”的女生掏出三把扇子,递给了她一把,肯定道:“能!我查了,开演唱会的场馆离这儿不远,这家甜品店可是上过不少美食杂志的,甜食控的宛宛一定不会错过!” 孟夏盯着扇子上印着的Q版头像,思绪飘到回到了一个月前。 连续几日的通宵达旦令孟夏意外猝死,生命终止在了22岁,死后的她穿到了生前刚追完的一部小说里,成为了小说中的同名女主。 因为小说人物的同名同姓,孟夏一度忍着砸手机的冲动看完了整本小说。 小说女主因那张酷似白月光的脸,被男主设计陷害以至家破人亡,后做了男主5年的金丝雀,最终不堪忍受欺凌,自我结束了生命。 按剧情走向,穿书后的孟夏在一个月后就会遇到渣男,为了尽早改变原身即将面临的悲惨命运,她花了一整晚时间回忆小说剧情后终于找到了突破点。 书中的伏笔表明男主看上的的白月光有钱有权又有势,男主多次追求无果,迁怒于金丝雀。讽刺的是小说大结局中将男主送进监狱的正是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 理清剧情以后,孟夏
比起穿进血型文中更让江楚些崩溃的是,她穿成了这本书女主的渣A老爸或者说老妈? 渣A老妈靠着女主母亲顾灵均家飞黄腾达,联合小三害死原配后夺取了本该属于女主的家产,让女主有了苦情的基本条件。 至于结局,这个渣A当然也没好到哪里去,最终被女儿的六个A搞得家破人亡,死无葬身之地。 江楚些一点儿也不想重蹈原身的覆辙,既不想渣人,更不想被杀,她只想平静地度过等等,旁边睡的这个人怎么那么像顾灵均? 江楚/
高能山大王 VS 书院小才女 美人书生被逐出皇城,因缘巧合上山为匪,留了一把乱糟糟的大胡子,打下一片赫赫威名,做了统领十八座匪寨的东夷山君,还在这一年早春,绑了一皇城书院来的贵人,不多不少,刚好十六位宫学女公子,他不要财不要色,唯独定下一番古怪的赎人规矩 缘分就从这里开始,青山绿水,匪气盎然。 【一句话简介:仗剑走书院,匪气怼天地,宠友宠妻宠兄弟。】 男主能文能武能撩妹,三分恣意,七分情深/
花斯年,男,艳冠芳、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升级爽文小boss,因与男主抢男人,扑街。 BUT!!花斯年发现自己并没有死,而是穿越到了晋江神文之中。 在看到那些颜值爆表、身材封顶、八块腹肌的男人们后,花斯年突然乐不思蜀了 注意事项:1、全篇美男当道,苏爽雷金 2、主受文,1V1,攻自始至终都是同一个灵魂 3、攻每次都失忆,每次都上演各种角色扮演play 4、HE,HE,HE,每一世都是HE,重/
文案: 为了汲取信仰,给地府供电,鬼王林璇投身娱乐圈努力吸粉。 然而贵圈不好混,鬼王殿下奋斗两年,混成了娱乐圈毒瘤,走投无路只好去抱圈内第一霸总的金大腿 霸总掏出了又粗又长的桃木剑 「烛光晚餐」 林璇:不是要请我吃大餐吗?带我来这儿干嘛? 宋天师:所以你不吃 林璇:我不吃厉鬼也不在凶宅进餐谢谢! 「片场」 导演:你对角色的理解有问题 林璇:不会啊,我咨询过作者 导演:作者死了五十年了 林璇/
穿越到了异界的郑鸣,随身带着一副英雄牌,只要有足够的声望值,就可以召唤出这些英雄牌中的英雄: 借助这些英雄的力量,你可以横刀立马,你可以飞檐走壁,你可以打出天外飞仙,同样也可以让你魔临天地! 当然,御剑九天上,斩魔天地间也不是梦想,就是化身太古金乌,焚天煮海,也不是没有可能 /
文理分科后,林窕的同桌是十中赫赫有名的大佬江延。 十中人人皆知,大佬江延乖戾嚣张,视女生如洪水猛兽。 林窕深谙此理,对大佬避之不及。 谁知道过了不久,还是有人暗地里传出江延喜欢她的传闻。 林窕为证清白,彻查传闻之人,可惜无功而返。 迫于无奈,她只好当着江延的面痛斥此人:这太不像话了!要是让我抓到这人!我一定 话还未说完,江延突然打断她:一定怎样? 林窕义愤填膺:我一定弄死他!!! 江延听完/